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行〔2014〕14號)第三章第九條,一級預算單位應當每年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同時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省財政廳備案;第二章第五條,培訓費要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培訓費(含食宿費)由主辦單位承擔。根據《通知》精神,我廳擬將2017年度內省環保廳組織的業務培訓計劃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和省財政廳備案,并下發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
請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參照樣表認真填報2017年度培訓計劃(附件1、附件2),其中附件1中的列支渠道可選報財政撥款或上級撥款,附件2中經費來源可填報預算內經費,業務類別可選辦公管理與綜合、規劃財務、政策法規、科技標準、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監察、環境信息、環境應急、宣傳教育、支持保障等。請將填報好的培訓計劃于2017年2月10日前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報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并將電子版發至811432741@qq.com。
附件:1.省環保廳2017年度培訓計劃(樣表)
2.省環保廳2017年度業務培訓計劃(樣表)
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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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統計2017年度培訓計劃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7-03-13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行〔2014〕14號)第三章第九條,一級預算單位應當每年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同時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省財政廳備案;第二章第五條,培訓費要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培訓費(含食宿費)由主辦單位承擔。根據《通知》精神,我廳擬將2017年度內省環保廳組織的業務培訓計劃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和省財政廳備案,并下發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
請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參照樣表認真填報2017年度培訓計劃(附件1、附件2),其中附件1中的列支渠道可選報財政撥款或上級撥款,附件2中經費來源可填報預算內經費,業務類別可選辦公管理與綜合、規劃財務、政策法規、科技標準、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監察、環境信息、環境應急、宣傳教育、支持保障等。請將填報好的培訓計劃于2017年2月10日前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報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并將電子版發至811432741@qq.com。
附件:1.省環保廳2017年度培訓計劃(樣表)
2.省環保廳2017年度業務培訓計劃(樣表)
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