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和5月26日省長辦公會議精神,助力全省經濟平穩運行、健康發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工作要科學精準依法,更要寓服務發展于環境執法監管之中,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有關要求,規范我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我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非現場監管執法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起草了《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免罰辦法》)。結合全省近年來環境行政處罰實踐情況,《免罰辦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環境行政處罰辦法》不予處罰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前期自由裁量免罰情形,進一步拓展細化,由原來的12種免罰情形增加到24種情形,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bssthjcf@126.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石家莊市裕華區雅清街30號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7日。
附件:《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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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求《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 社會公眾意見的公告
來源:生態環境執法局 時間:2022-06-1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和5月26日省長辦公會議精神,助力全省經濟平穩運行、健康發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工作要科學精準依法,更要寓服務發展于環境執法監管之中,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有關要求,規范我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我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非現場監管執法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起草了《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免罰辦法》)。結合全省近年來環境行政處罰實踐情況,《免罰辦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環境行政處罰辦法》不予處罰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前期自由裁量免罰情形,進一步拓展細化,由原來的12種免罰情形增加到24種情形,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bssthjcf@126.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石家莊市裕華區雅清街30號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7日。
附件:《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工作辦法(征求意見稿)》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