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24 作者: 字數: 544
本報訊(記者段華鵬)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京津冀三地生態環境部門已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京津冀環評機構跨區域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三地生態環境部門共同牽頭,成立京津冀環評機構跨區域協同監管工作推進小組,協同監管京津冀環評機構跨區域從業行為。
《通知》提出,建立聯合會商機制。根據環評機構專項檢查工作和臨時工作安排,三地生態環境部門視情況開展會商,梳理并解決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跨區域協同監管工作。同時,三地將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和協同調查機制。
信息共享機制。共享環評機構從業和信用信息,以信用管理為核心,落實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將發現的環評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傳至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對存在失信行為并列入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黑名單”的環評機構和人員,不得受理其在禁業期間編制的環評文件。共享環評專家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并完善專家庫系統,嚴格落實專家責任,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環評文件所涉專家,三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互通信息,審慎使用。
協同調查機制。對跨區域從業并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環評機構,根據發現的問題線索,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生態環境部門通報給環評機構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并組織開展協同調查,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并督促整改,嚴厲打擊環評領域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