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記者 張嘉琪)為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持續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改革,2024年1月12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環排污權〔2024〕6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內容,17條具體措施。
一是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主要包括健全有償使用制度,加強有償使用核定征收,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完善有償使用價格體系。
二是加強經濟發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優化政府儲備投放,支持排污權跨區流轉、優化排污權市場交易方式。
三是引導產業綠色低碳轉型,主要包括激發自主減排內生動力,推進重金屬排污權交易、優化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
四是強化排污權資產金融賦能,主要包括推進排污權抵押貸款,探索區域排污權租賃、創新排污權金融產品。
五是健全排污權管理體系,主要包括強化制度設計,強化數據管理,強化排放監管、強化科技支撐。
《若干措施》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堅持環境資源有償。把排污權作為資產,從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到排污權出讓收入核定征收和管理使用,以及開展重金屬排污權交易進行規范。對無償獲得排污權的排污單位,征收2023-2025年排污權使用費,對金額較大、一次性繳納困難的可分期繳納,促進企業通過競價交易、綠色信貸、短期租賃等方式獲得減排收益。
二是堅持優化營商環境。把排污權作為重要生產要素,從政府儲備及時投放,統籌省市政府儲備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污權可以在全省流轉、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權可以在同一流域內流轉、交易,到新增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權合計小于1噸的,建立交易“綠色通道”,優化交易方式,簡化協議轉讓流程,構建服務項目建設保障機制。
三是堅持推進綠色轉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從優先可交易排污權認定、優先投放市場交易、優先政府回購,到改革完善污染物總量審核管理、排污權金融賦能和排污權使用監管,建立全省統籌、市級為主,市場導向、政府調控,規范活躍、保障有力的排污權交易市場進行整體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