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推進水生態環境工作”新聞發布會現場。河北經濟日報記者 石鵬飛 攝
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河北經濟日報記者 石鵬飛 吳苗苗)5月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河北省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做強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支撐,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河北省制定了《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灤河及冀東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三項地方排放標準。三項標準均為首次發布。
據了解,永定河、潮白河、灤河是京津冀地區的重要水源涵養區,其水環境、水生態、水安全對京津冀地區的環境、經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項標準分別適用于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潮白河流域、灤河及冀東沿海流域內向環境水體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監督管理,涉及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唐山、廊坊5市。根據流域水環境質量情況及京津地區標準協同等要求,科學合理、分類分區確定了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項控制指標排放限值。
標準的制定過程堅持目標導向,突出京津水源涵養區保護。以改善流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對標流域上下游地區排放標準和相關規劃要求,嚴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堅持實事求是,突出技術經濟可行性。立足河北實際,在充分調研、科學論證的基礎上,聚焦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業,綜合考慮行業生產和排放控制現狀、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統籌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等因素,深入分析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堅持精準施治,突出差異化分類管控。根據流域區域特點,綜合考慮水系河流特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和污染源分布特點,突出管理重點,精準管控范圍,通過科學分類,實施差異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堅持公眾參與,突出開放民主制定標準。標準制定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征求了國家、京津冀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意見并充分吸收采納;堅持分步實施,突出分階段有序推進。對新(改、擴)建和現有排污單位規定了不同的執行時間,預留了合理改造期間。
三項標準于2023年11月15日發布,實施時間為:新(改、擴)建排污單位的排放限值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放限值自2027年1月1日起執行。標準的制定既完善了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又為永定河、潮白河、灤河及冀東沿海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提升提供了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