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進一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環境影響評價是生態環境治理的基礎性制度。制定《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環評制度改革,更好服務保障發展的重要舉措,對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意見》要求加強環評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排污許可、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等環境管理制度銜接聯動,探索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試點豁免一批登記表備案手續、推廣一批報告表“打捆”審批、簡化一批報告書(表)內容、優化完善一批項目環評總量指標審核管理,牢牢守住生態環保底線等,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制度合力,提升源頭預防效能,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支撐服務高質量發展。《意見》印發后,要做好宣傳解讀和培訓,注重各地實踐經驗積累,推動成熟改革經驗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對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的調度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郭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廖西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董保同,核安全總工程師田為勇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