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煤發電機組2020年第四季度
和近期新享受超低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
大氣污染物排放核定結果公示
按照《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發改價格〔2014〕536號)及《關于實行燃煤電廠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冀發改價格〔2015〕1528號)的相關要求,我廳對全省享受環保電價及超低電價燃煤發電機組2020年第四季度和近期新享受超低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自享受電價開始至2020年9月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核定。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核定結果在我廳網站公示。公示期間,我廳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并對所反應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對核定結果有異議的企業,需在公示期內及時提供詳細的說明材料,進行數據補審、補錄。逾期不能提供相關說明材料的,我廳將視該企業對公示結果無異議,并按規定程序抄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電網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2月7日至2月18日
聯 系 人:高 芳
電 話:0311-89253504
附件:1.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審核結果(2020年第四季度).pdf
2.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審核結果(2020年第四季度).pdf
3.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超低補充排放審核結果(近期新享受超低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自享受之日開始至2020年9月).pdf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