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大城兩縣違規生產問題曝光后第四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迅速行動開展監察
來源: 時間:2018-01-30
1月23日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欄目以“河北文安:橙色預警里的違規生產”為題,報道了廊坊市文安、大城兩縣個別私人小作坊頂風違規生產塑料制品,污染大氣環境問題。對此,第四環境監察專員辦迅速行動,在曹海波專員帶領下,連夜奔赴現場并開展調查核實,并第一時間下達了監察建議。
一、第一時間奔赴現場,調查核實情況
媒體報道的問題涉及文安縣三家塑料制品廠,位于文安縣趙各莊鎮小堡村。分別是文安縣鵬鑫塑料制桶廠、文安縣科力塑料廠、文安縣永利塑料制桶廠,現場檢查時,三家塑料制品廠均已停產,其主要生產設備注塑機均配有廢氣VOC收集裝置,但集氣罩過小,收集效果明顯較差,達不到排放要求,上述三家塑料制品廠均為家庭作坊式生產。大城縣經經開區新能源車產業園阜草村1家無名“小塑料”加工作坊,拉絲造粒,其主要生產設備沒有安裝VOC收集裝置,屬于“散亂污”企業。媒體報道其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非法生產問題,基本屬實。文安縣、大城縣連夜(1月23日晚)已對4家涉事企業進行了“兩斷三清”, 并嚴肅處理涉事企業負責人。
在認真了解核實曝光問題同時,我辦集中3天時間,對文安縣、大城縣在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和錯峰生產期間的情況,進行集中督查和檢查。通過調取、比對文安縣、大城縣兩縣生產企業用電量情況,文安縣列入2017-2018采暖季錯峰生產企業名單(100%停產)企業應為166家,地方提供用電清單企業83家,83家中其中72家未停產,有86.7%未落實到位;大城縣列入2017-2018采暖季錯峰生產企業名單(100%停產)企業應為24家,地方提供用電清單企業19家,19家中其中1家(廊坊樂萬家聯合化工有限公司)未停產,有5.3%未落實到位。
在現場督察文安縣興隆宮鎮時,又發現多家企業存在無環保措施、煙氣直排、未落實應急響應等問題。
二、及時下達監察建議,嚴肅問責
針對上述問題,我辦按照《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暫行規定》有關規定,于1月24日,對廊坊市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對文安縣在橙色預警期間違規生產的監察建議》、《關于對大城縣在橙色預警期間違規生產的監察建議》,建議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根據廊坊市反饋情況,對負有領導責任文安縣主管副縣長、大城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環保部門、鄉鎮等10人,分別給予了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
對于文安縣、大城縣兩縣在供暖季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對廊坊市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對文安縣秋冬季期間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的監察建議》、《關于對大城縣秋冬季期間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的監察建議》,建議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對于文安縣興隆宮鎮存在的問題,我辦對廊坊市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對文安縣興隆宮鎮落實〈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不力的監察建議》,建議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
三、深入排查,督促問題整改
對于上述排查發現的4家企業,文安縣、大城縣連夜(1月23日晚)對4家涉事企業進行了“兩斷三清”, 并嚴肅處理涉事企業負責人。我辦并督促地方“舉一反三”,強化執法力度,在全縣域內逐村逐戶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徹底根除無環評、無設施、無排污許可證企業。對文安縣、大城縣兩縣在供暖季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要加大整改力度,確實把錯峰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鑒于文安縣、大城縣大氣污染治理的現實情況,我辦擬定4月份,調集精兵強將集中對文安縣、大城縣兩縣綜合督察,深度剖析。 1月28日給廊坊市政府制發了《對文安、大城開展綜合督察的預通知》,我辦將按照已制定的方案、流程集中開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