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碰硬 亮劍發聲 第五專員辦首次公開約談央企
來源:第五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 時間:2021-04-15
307國道衡水段改造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對深州市、武強縣空氣質量改善造成嚴重影響,施工方中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央企,對市縣兩級多次提出的治理要求重視不夠,整改不徹底,污染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2021年4月14日,省生態環境廳第五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對該企業進行了公開約談。
會議以播放視頻片的形式,對道路施工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了通報,省生態環境廳環境監察專員兼第五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主任張貴金就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中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央企,要在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為其他道路施工單位立好標桿、當好示范、做好表率。必須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無條件服從地方政府提出的各項環境監管要求,把責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效果落實在數據上,把各項環保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徹底整改。對通報的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揚塵污染突出問題,嚴格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有關規定,結合季節特點、不同施工階段,制定相應的揚塵管控方案,并進行動態調整。認真學習《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自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夏季高溫時段,路面鋪油要實行錯時作業,有效減少臭氧污染。
三是健全制度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建立市相關部門、縣(市)領導包聯制度,對重點問題、重點路段全面包聯,明確責任人,做到全覆蓋,對包聯工作開展和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包聯責任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整改效果不明顯的提請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要求,加強對公路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處罰到位,防止帶病作業。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吳波對全市干線公路揚塵治理工作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中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及相關部門在約談會上做了表態發言。衡水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相關領導,深州市、武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保領導,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以及衡水日報、衡水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