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 關于省廳黨組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 整改情況的通報
來源: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時間:2021-07-09
根據省廳巡察工作統一部署,省廳黨組第一輪巡察組于2020年9月15日至9月23日,對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開展了巡察“回頭看”。2020年10月27日,省廳黨組巡察組向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反饋了巡察“回頭看”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回頭看”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按照省廳黨組巡察組的要求,廊坊市局黨組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按照“夯基礎、建制度、抓作風、促長效”的工作思路,認真抓好落實。
(一)召開專題黨組會議。廊坊市局黨組專題研究省廳黨組巡察“回頭看”期間交辦問題整改工作,并把這次省廳黨組巡察“回頭看”整改作為一次難得契機,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繼續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努力增強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全力推進整體工作全面提升。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以擔當、碰硬的作風,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各相關科室、局屬單位,各相關分局對照整改責任分工主動認領整改任務,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逐條逐項往深里抓、往實處抓。
(二)印發通知分解任務。11月13日印發了《中共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關于對<省廳黨組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交辦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廊環黨組〔2020〕188號),針對省廳巡察“回頭看”反饋交辦的問題,要求分管局長及相關科室要強化“四個意識”,認真審視存在的問題,堅持常態化開展整改,加大對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推進,確保整改成果持續落到實處。同時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持邊整改邊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三)繼續深入推進涉酸危廢排查整治工作。整改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先后3次召開涉酸危廢工作專題調度會議,專題研究省廳巡察組交辦霸州市旺千利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霸州市老邊幕墻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霸州市勝芳萬路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涉酸危險廢物問題處理情況,堅決落實巡察整改要求。同時舉一反三,全面部署全市涉酸危廢排查工作,除上述3家企業外多措并舉規范全市所有涉酸企業,進一步規范我市危險廢物管理,深化涉危污染隱患的排查整治,強化涉酸企業的監管力度。狠抓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鞏固提升監管水平,強化源頭排查,對涉危險廢物企業環評文件、排污許可、環保設施三同時、危險廢物管理等進行解剖式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重點督導整改。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目前,省廳黨組巡察“回頭看”的7個問題中已經有5個問題完成整改,有2個問題(2號、6號)已經基本完成并在積極推進中。具體情況如下:
(一)針對“有的國考斷面水質還不能穩定達標”的問題
我市列入“十三五”國家和省考核的斷面共7個,分別是泃河三河東大橋、潮白河吳村、潮白河大套橋、北運河土門樓、龍河大王務、大清河臺頭、子牙河小河閘斷面。2016—2020年劣V類斷面比例分別是100%、71.4%、42.8%、14.3%、0%,控制比例連續四年下降,地表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2019—2020年連續2年在全省水環境質量目標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2020年,我市7個國省考核斷面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V類水體標準,實現全面消劣,超額完成年度考核任務和“十三五”考核目標,其中龍河大王務斷面達到地表水Ⅱ類水體標準;泃河三河東大橋斷面達到地表水Ⅲ類水體標準;潮白河吳村和大套橋、北運河土門樓、子牙河小河閘斷面達到地表水Ⅳ類水體標準;大清河臺頭斷面達到地表水Ⅴ類水體標準,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十三五”以來最好水平。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與原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簽訂了長期戰略合作協議,聘請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等單位11名權威專家作為市政府專家,指導我市編制了《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和《廊坊市重點河流水質達標方案》,做好水污染防治頂層設計。2020年4月,我市被生態環境部確定為全國重點河流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十個試點城市之一,是海河流域唯一試點城市。我市按照“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總體要求,積極開展試點工作,按節點、分步驟進行規劃編制工作,得到國家和省的一致認可,多次在全國及全省工作會議上介紹廊坊市規劃編制工作及水污染防治成效。
二是強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2016年以來,累計投資近40億元,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12座,完成14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配套新建雨污管網92公里,全市污水總處理能力達到123.89萬噸/日,相比“十二五”實現全市污水處理能力翻番。同時,積極對接京津冀一體化,全面提升污水處理標準,環京各縣(市、區)新建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北京市污水排放B類標準(類Ⅳ類水體標準),全市建成投運執行京B出水水質標準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達43萬噸/日,處理能力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全力恢復重點河流生態功能。2016年以來,投資14.7億元,開展市域重點河流、干渠清淤和綜合整治工程;投資6億元,實施7個濕地生態擴容工程,新增人工潛流濕地處理能力38.5萬噸/日,濕地規模位居全省前列。通過建設濕地工程,重點河流水質得到深度凈化,河道內蘆葦、香蒲等挺水植物,狐尾藻、金魚藻等沉水植物開始大面積生長,魚蝦等水生動物品種、數量明顯增加,刺兒魚等土著魚類重現,成群鷺鳥在河道內棲息,河流水生態系統得到初步恢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更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全面加強水環境精細化管理。一是穩定運行水環境預警與評估分析平臺和32座市級水質自動監測站,對重點河流及市區環城水系重要節點實時監控,全面掌握水質變化情況。同時,每月開展一次重點河流手工加密監測,精準判斷河流超標節點,為精準治污提供數據支撐。二是參照國家做法,在全省地級市中率先開展水污染防治會商工作,每月組織國家級水污染防治專家對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情況進行會商,精準分析問題成因,并提出工作建議與對策。三是狠抓河長制落實。全市180條河渠納入河長制管理,共設立市、縣、鄉、村四級河長3220人,明確了責任人、治理任務、治理標準、完成時限。
五是嚴格執行獎懲處罰制度。2016年以來相繼出臺《廊坊市河流斷面水質生態補償管理辦法》和《廊坊市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試行)》等考核機制,累計扣繳生態補償金4.48億元,處罰金1.28億元。全面落實《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情況考核細則》,對水質惡化或超標的地區組織13次約談,下達262件督辦通知及51件預警通知,有力推動了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六是全力推動氟化物本底認定,剔除環境因素影響。針對大清河臺頭斷面氟化物受地質因素影響持續超標問題,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本底判定技術規定(暫行)》,編制《廊坊市大清河臺頭斷面區域氟化物本底超標情況技術報告》,并經多次修改后向省生態環境廳和生態環境部上報相關情況。2020年10月28日,我市大清河氟化物指標受環境本底影響較大情況已通過生態環境部組織的專家評審,大清河臺頭斷面剔除氟化物指標已達到考核要求。
(二)針對“廊坊市局垂改進度滯后”的問題。
1.經積極與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溝通協調,市委編辦同意我局接收原各縣(市、區)環保局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相應劃轉至各縣(市、區)分局管理;市委組織部主要領導批示同意劃轉各縣(市、區)分局行政(參公)編制人員,市委組織部于2020年12月22日印發《關于環保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各縣(市、區)分公務員(參公人員)劃轉的批復》(廊組干字〔2020〕339號)。
2.經與市委組織部溝通協調,各縣(市、區)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工資由市委組織部統一進行審批;由于部分縣存在事業身份人員享受公務員待遇的情況,目前,原縣(市、區)環保局事業單位人員劃轉后工資審批事宜仍在積極與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溝通中。
(三)針對“限時辦結制度落實不到位。(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以及廊坊海旭瑞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4.36萬噸液氧、12.6萬噸液氮、0.63萬噸液氬項目)存在超時限”問題。
1.引以為戒、開展約談和自我檢討。針對省廳黨組巡察組交辦的河北文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報告書)、廊坊海旭瑞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4.36萬噸液氧、12.6萬噸液氮、0.63萬噸液氬項目(報告書)兩個項目超承諾審批時限(未超過《環評法》規定法定時限要求)的問題。11月18日,局黨組副書記、局分管黨建負責人、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對環評科全體人員進行了約談。環評科認真落實約談會議要求,深刻反思環評審批中存在的類似問題,自我檢討,引以為戒,強化業務學習,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堅決打造成業務熟、能力強的環評審批隊伍。
2.立行立改,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第一時間立即通過“廊坊市環評工作微信群”向全市發布通告,重申我市現行環評審批程序和時限。要求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進一步優化內部流程,嚴格規范審批程序,加強審批能力建設、落實審批職責。
3.完善制度,規范環評審批程序。參照2021年1月1日實施的《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程序規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4號)、《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冀環環評〔2020〕505號),制定印發《廊坊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環評文件審批程序和審批時限。
4.舉一反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質量復核專項檢查;積極組織各縣(市、區)分局、廊坊開發區環保局參加生態環境系統業務知識培訓,增強業務能力和水平。
5.加強管理,統一規范使用審批平臺。嚴格規范使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統一審批系統平臺”。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中,除涉密項目之外,全部使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統一審批系統平臺”。
6.制定實施《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效能,全力推進“全國建設項目環評統一審批系統”(涉密項目除外)的使用,嚴格落實省廳規定的環評報告書不超過15個工作日、報告表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承諾審批時限。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嚴把環保準入關。
7.針對公職人員以專家身份參加環評評審的管理和專家費使用管理存在廉政風險問題。一是制定了《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工作程序》(廊環〔2021〕30號文),進一步規定按照《專家評審費和講課費發放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報銷技術評估專家評審費用。二是對2020年以來組織的建設項目環評評審情況進行了“回頭看”,市局在2020年以來未出現在職人員以專家身份參加環科院組織的環評評審并領取專家費用的情形。三是市局在組織評審時,杜絕出現我局在職人員參加環評評審并領取專家費用的情形,嚴格按照《專家評審費和講課費發放管理辦法(試行)》(廊環辦〔2019〕89號)執行。
(四)針對“安次區分局未對安次區葛漁城藺家場村餐具廠環境信訪問題進行立案處罰”的問題。
1.企業基本情況:廊坊市安次區葛漁城月陽餐具消毒服務部(以下簡稱餐具廠)位于安次區葛漁城鎮藺家場村村口東南50米處。法人代表翟增俠,企業注冊號131002600294973,經營范圍為餐具消毒服務,主要工藝為餐具除渣、初洗、精洗、烘干、包裝,有一體化洗碗機流水線設備1套,包括除渣機、分陳器、初洗機、精洗機、燃氣鍋爐、包裝機等。
2.企業違法情況:2020年11月18日,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安次區分局執法人員對該餐具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餐具廠一臺用于高溫加熱消毒的燃氣鍋爐(規格為0.5蒸噸/小時)未按照規定設置廢氣排放口。
3.立案處罰情況:該餐具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五款的相關規定以及《廊坊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條第五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該企業處以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2020年12月4日該餐具廠已繳納罰款。
(五)針對“會計核算機構設置過于集中”的問題
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向市財政局提交了《關于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分局設立一級預算單位的請示》(廊環〔2019〕279號),申請將所屬分局分別設置一級預算單位,市財政局未予批復。廊坊市生態環境局根據現有情況,聘請專業財務軟件公司定制開發了“財務處理系統(網絡版)”,應用于10個縣(市、區)分局開展獨立核算,加強了層級管理,明確了財務責任,實現了各縣(市、區)分局分布式財務處理,市局年終統一匯總決算編報的目標。網絡版財務系統已上線且正常運行,各縣(市、區)分局按照各自預算核算支出,市局財務科可以做到隨時調閱、稽核各縣分局預算執行及經費支出情況。同時,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財務制度用于規范各分局財務管理工作,包括《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分局財務管理辦法》、《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分局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暫行辦法》。
(六)針對“資產管理制度與執行不相符”的問題
住建部門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要求我局繳納100余萬元罰款后辦理權屬證明。由于資金性質問題,財政不予申列年度部門預算。經與住建部門溝通鑒于市直其他部門也涉及類似問題,現已由住建部門向市政府報送免除罰金的請示,并統一協調辦理。
(七)針對“廊坊市三家涉酸企業在管理上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1.提升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一是開展危險廢物管理專項培訓。先后組織了3次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專項培訓,聘請國家級和省級危廢管理專家授課,組織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系統固體廢物管理、環境執法、法規與標準科、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人員進行固體廢物管理業務培訓,并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全面提高我市危險廢物監管人員業務水平。二是重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進行全面解讀。結合日常規范化檢查發現問題,強化各涉危險廢物企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責任意識,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執法指南,規范重點行業危險廢物執法行為。三是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宣傳貫徹工作。組織了“會前學法、送法進企”活動,共制作10000余張“新固廢法知多少”“新固廢法實施,企業責任新變化!”等宣傳資料發放至每一家涉危險廢物企業。
2.提高市縣兩級執法隊伍的危廢執法能力。一是通過開展“科長上講臺”活動,固管中心和執法支隊專業人員傳授危險廢物管理經驗和現場執法要點,剖析危險廢物監管工作難點疑點,提高基層環境執法人員業務水平,規范危廢現場執法檢查工作,為做好全市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二是開展危廢執法檢查現場教學。組織市執法支隊各大隊負責人、各縣(市、區)分局、廊坊開發區環保局主管副職及中隊長等共計30余名相關人員以涉危險廢物典型行業為例開展危廢執法檢查現場教學,交流執法經驗,建立示范平臺,解決實際問題。三是編制執法指南。為提高環境監管執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結合我市實際,組織編制了家具制造、建筑模板、機加工、印刷、涂裝等5個行業執法指南,結合行業特點和日常執法經驗,重點將典型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和危廢檢查要點等內容編入指南,并拍攝制作教學視頻短片在全系統組織學習。
3.進一步深化涉危企業排查整治,提升企業管理能力。一是深化源頭排查,按照已經制發的《2020年廊坊市危險廢物安全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深入組織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執法力量對工業廢料廢液等危險廢物進行排查整治工作。對涉酸企業環評文件、排污許可、環保設施三同時、危險廢物管理等進行解剖式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重點督導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二是強化涉酸企業管理,將涉酸企業全部納入我市涉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名單重點管理,登記造冊并定期更新動態管理,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一長三員”制,將涉酸企業管理全部納入到全市執法網格責任制。三是謀劃“十四五”期間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劃工作,積極推進廊坊市涉危企業視頻監管平臺建設。為提升我市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水平,通過建設“十四五”期間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劃,加強對危廢處理過程監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對危廢的生產、貯存、轉運、處置過程進行監管,全面提升對涉危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監管能力。
三家企業處理情況:
1.霸州市旺千利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涉酸危險廢物核查處理情況
(1)對“該公司沒有將涉酸危險廢物移交第三方處置的有關記錄”的核查情況,該企業建成后對廢鹽酸和污泥自行處置利用設施生產工序進行了優化,去除了不必要的污泥脫水干化的過程和溶解后的壓濾過程,污水處理污泥直接進入溶解釜進行溶解,通過管道輸送至溶解反應釜,氧化聚合生成聚合氯化鐵,2020年投產至今該公司無濾渣及廢濾布產生。危險廢物產生量相對于環評和排污許可產生量大量減少,未及時申請排污許可證危廢信息變更。
(2)對“該企業排污許可證危廢變更情況”的處理情況,要求該單位針對污泥自行處置利用設施優化及危險廢物污染物減少情況編制補充說明,按規定要求完成排污許可證危廢信息變更。
(3)對“涉酸危險廢物臺賬管理混亂的問題”的核查情況,省廳黨組巡察組在9月22日現場檢查時,由于該企業主管環保人員不在場,省廳巡察組調閱相關材料未能及時提供,現場其他工作人員未能作出詳細情況說明,導致省廳巡察組提出此項問題。為此,市局聯合現場執法專項檢查組對該企業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該企業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全面掌握生產工藝、環評報告書、驗收報告、檢測報告、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危廢產生、貯存臺賬等相關情況,提高環境管理水平,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2.霸州市老邊幕墻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涉酸危險廢物核查處理情況
(1)對“2019年該企業廢酸產生量為1003噸,處理量為1157.64噸,而環評報告及排污許可中企業廢酸處置規模為900t/a,處置量為530t/a”的核查情況,2020年11月17日,經現場核查,該公司環評報告及排污許可中企業廢酸處置規模為900t/a,處置量為530t/a,但2019年危廢管理平臺上申報廢酸產生量為1003噸,處理量為1157.64噸。經與企業核實,為支持國家重點工程建設,該公司承接了幾個國家重點工程的熱鍍鋅加工項目(如中國隧道局雄安新區熔洞工程、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太原城市管廊項目、北京大興機場項目、北京行政部中心項目等)。為確保國家重點工程的順利建設,該公司增加了生產作業時間及生產人員,加班加點趕工,從而大大增加產能,來滿足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需要;產能從8000噸增至46000噸左右,從而導致廢酸產生量的增加,由原來的530噸增至1000噸左右。經核查該公司生產設備及酸再生設施生產能力均可滿足現有產能及廢酸處置量要求;各項環境污染防治設備配備齊全(配有二級濕式除塵塔3套、酸霧吸收塔3套,污水處理設備一套),運行正常,經監測各項廢氣達標排放。
(2)對該企業的處理情況,一是擬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二是對該企業管理人員進行了教育批評,三是要求該企業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及排污許可證要求,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全面提高環境管理水平,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3.霸州市勝芳萬路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涉酸危險廢物核查處理情況
(1)對“該公司帶鋼酸洗線建設項目2019年自主驗收,應該為環保部門驗收”的核查情況,該公司2018年7月編制了《霸州市勝芳萬路建材有限公司帶鋼酸洗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4條帶鋼酸洗線,年酸洗帶鋼90萬噸,已取得原霸州市環保局環評批復(霸環管〔2018〕B116-3號)。根據2018年10月霸州市發展改革局出具的《關于霸州市勝芳萬路建材有限公司帶鋼酸洗線建設項目申請分期建設的復函》,公司先期建設了酸洗生產線一條。根據《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該公司于2019年5月編制了《霸州市勝芳萬路建材有限公司帶鋼酸洗線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2)對“該公司環評手續中顯示廢酸儲罐、再生酸儲罐及新酸儲罐應為6個,實際建有7個”的核查情況,在省廳黨組巡察組現場檢查過程中,由于該企業主管環保負責人員因事未能陪同現場檢查,而其他工作人員因不熟悉設備情況,未給出合理說明,導致省廳巡察組提出此項問題。后經認真查閱該企業環評及驗收文件,按照《年產100萬噸鍍層板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環評批復(冀環評〔2011〕80號),共建設6個儲酸罐和1個應急儲罐,已在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一覽表中進行了登記。2017年7月15日,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按照“三同時”驗收一覽表進行了驗收,出具了本項目的驗收意見函(冀環評函〔2017〕688號),對6個儲酸罐和1個應急罐進行了環保驗收。
(3)對該企業的處理情況,一是強化生態環境思想意識,對職工要定期開展業務培訓,熟練掌握本廠所有環保手續情況,包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環評報告、驗收報告、檢測報告、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危廢產生、貯存臺賬等相關情況,防止類似問題發生。二是加強管理,提高環境管理水平,要求職工要全面掌握治污設備、設施的使用情況。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為了一以貫之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特別是促進巡察整改和全面從嚴治黨、治污攻堅有機結合、互相促進,實現巡察整改的常態化和長效化,下階段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全面加強機關黨組織生活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抓好“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落實。進一步激發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做到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牢記共產黨員的政治責任和歷史使命,不斷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切實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永葆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
(二)繼續開展對縣分局分黨組的巡察工作。以進一步推動解決生態環境實際問題為著力點,通過巡察工作進一步促進被巡察縣(市、區)分局分黨組的隊伍建設,堅持加強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市縣兩級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注重培養新一代黨務工作者,加強黨性鍛煉,全力在執行工作標準、責任意識、工作效率和能力素質四個方面加強教育培訓,促進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系統黨的建設大提升,能力素質大提升。共同營造好,維護好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繼續深化巡察“回頭看”整改成果。以抓好省廳黨組對我局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以及市生態環境系統“2020年黨建工作提升年”為起點,倒查制度缺陷,加強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尚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預防,重點解決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問題,加強對整改成果的總結和運用,積極探索將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轉化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機制。通過打基礎、補短板,建機制、抓長效,全力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堅持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推動黨建和業務工作相互促進、深度融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和重點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做到問題整改與治污攻堅兩不誤兩促進,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圓滿完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316-2016529電子郵箱:xunchaban888@163.com
中共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