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都市報:10月前我省將按市域實施 鄉鎮空氣質量排名通報制
來源: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時間:2018-08-30
持續排名靠后鄉鎮將被問責
本報訊(記者劉嵐)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10月前,我省將按市域實施鄉鎮空氣質量排名通報制度,對空氣質量持續排名靠后的鄉鎮實施問責。
我省將完善市、縣、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立省級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各市同步建設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對各級網格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建立覆蓋城鄉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2018年全面建設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每個站至少監測SO2、PM2.5兩項指標),實現全省鄉鎮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2019年,在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增加NOX、PM10、CO、O3等監測因子,實現監測項目全覆蓋;2020年,建成2個省級空氣質量背景站,開展對華北地區大氣本底值變化研究。
我省還將建立省級以上開發區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在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2018年底前,在全省197個工業園區和4個港區作業區新建161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實現對工業園區和港口空氣質量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
在傳輸通道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嚴重的城市,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2018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范圍,擴大排污口在線監測企業覆蓋面,到2019年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氣排放工業企業(含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形成覆蓋省、市、縣、鄉和企業的監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