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全國首例《指導意見》 涉及機動車限行、清潔取暖、建筑施工等
連日來,一則“京津冀及周邊最強停工令”的消息在網絡上熱傳。雖然最終被證實是謠言,但是,隨著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時期的臨近,人們對環保重拳是否影響正常生產生活,仍心存疑問。昨日,河北省環保廳就近期我省出臺并實施的《河北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
□文/本報記者 馬冬勝 圖/本報記者 郄磊
關于機動車限行: 除紅色預警期間 原則上不得單雙號限行 采取機動車限行措施,應由各市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區管委會)結合區域環境管理或交通管控需求,統籌作出決定,并至少提前1天向社會公告,除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外,原則上不得采取單雙號限行措施;對重型柴油貨車要嚴格監管,科學設計運輸線路,加密加嚴管控措施,落實監測處罰機制,確保限行到位;對于使用清潔燃料減少能耗及尾氣排放、注重運輸車輛養護、合理布局運輸線路等實施綠色物流計劃的企業可視情況適當減少車輛限行頻次,體現獎優限劣,嚴禁機動車限行“一刀切”。
關于清潔取暖措施: 氣、電資源緊張時 優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力推電代煤,穩推氣代煤,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光熱能、地熱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給取暖方式,在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的山區,清潔能源替代沒有覆蓋的區域,氣源、電源沒有保障的地方,實施潔凈煤托底政策,嚴禁使用劣質散煤。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在氣、電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況下,不搞“一刀切”,要把確保群眾取暖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在氣源、電源沒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眾現有取暖設施,在氣、電資源緊張時,要合理調控,優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關于建筑施工工程: 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
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含取得施工許可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與揚塵管控措施到位的情況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扶貧易地搬遷項目和當地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市、縣重點項目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域環境管理需求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具體管控措施,實現清單化管理;其他工程項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內地面鋪裝、內外墻體及內部裝修等工序,在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停工措施;為重點項目配套的砂石料場、商品砼企業,在嚴格落實環保措施要求、環保設施健全并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可采取輪換生產等減排措施,確保國、省重點項目建設需要。
關于民生領域環境管理: 穩定達標排放的餐飲業等 不許限制性停工停業
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不允許采取限制性停工停業。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污染防治設施不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的公共服務類企事業單位、面向大眾提供服務的商戶,要加強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確需對相關行業進行提升整治的,要精準研判產污環節,針對各行業產、排污節點,結合各行業生產規律和居民生活習慣,科學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組織實施,整治前要提前向社會發布公告。對于環境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堅決依法予以查處,責令停止排污,絕不姑息遷就。
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 嚴禁擅自提高預警級別 擴大預警范圍
要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啟動重污染天氣響應措施(除國家要求和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需要外),提前1-2天發布預警信息,給足企業應急響應準備時間,嚴禁擅自提高預警級別,擴大預警范圍。重污染天氣期間,對能夠穩定達到國家或省規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設備,達到“綠色”建材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目標的企業,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則,采取適度應急減排措施,嚴禁“一刀切”。
關于錯峰生產: 對超低排放的“領跑者”企業 不列入錯峰名單
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碳素、化學原料藥(農藥)、有色、化工制造等高污染排放行業,符合現行產業政策,污染物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且依法獲得排污許可證的,要按照排放績效評價,秋冬季采取差異化錯峰生產。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產業升級、技術升級、管理升級,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領跑者”企業。對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領跑者”企業,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對其他不涉及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排放的企業(或工序、生產線),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關于“散亂污”企業整治: 有整改價值的企業先停后治 嚴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