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昌黎檢方會簽相關《意見》
本報訊 (記者 劉文利 通訊員 陳偉 賈東軍)日前,唐山灤南縣人民檢察院與秦皇島昌黎縣人民檢察院會簽了《關于辦理灤河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加強協調聯動和制度建設的意見》,自此,兩地檢察系統打破了地域限制,整合資源,開啟了灤河生態環境治理公益訴訟的新模式。
灤河是冀東地區的母親河,流經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率不斷上升,但是生態環境隨之持續惡化,占用河道修建違法建筑、非法采砂等違法行為屢見不鮮。通過前階段治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灤河作為灤南縣與昌黎縣界河,僅靠單方治理難以形成合力。為進一步推動灤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在唐山市檢察院的指導下,灤南縣檢察院與昌黎縣檢察院對接,就跨區域合作機制進行有益探索。兩縣檢察院就灤河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進行了深入交流,并就灤河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兩院協調聯動機制和制度建設達成了共識。
經充分醞釀,兩院共同起草了《關于辦理灤河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加強協調聯動和制度建設的意見》。兩院會簽的《意見》共十條,在案件管轄、線索發現及通報機制、證據共享機制、綜合治理、案件研討、制度建設、經驗交流等方面均作了明確規定,為兩院今后協調聯動、共同推動灤河兩岸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