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字強
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計每人每天528元……這是云南省環境保護廳去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組織全省環保督察期間,督察組與麗江市政府辦、麗江市接待辦共同商定的餐食標準。近日,云南省紀委監委查明并向社會公開通報了這起督察組違規違紀案件。
據通報,除了接受麗江市超標接待,督察組還存在其他問題。比如,在督察結束后,督察組人員均未向當地交納伙食費,回單位后還按公務出差標準報銷領取了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費;督察期間,有6名督察人員未交納應由個人支付的洗衣費、房間電話費、損壞物品賠償費。
督察和落實一直是黨中央謀劃改革、推進改革的重要部署安排。督察是為推動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而采取的督導、檢查、指揮、督辦等一系列工作,是推進改革發展的利器。如果督察組無法嚴格要求自己,將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以此來看,云南省紀委監委嚴格執紀、真查真辦、公開通報的做法值得肯定,有助于維護督察工作的嚴肅性。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嚴把改革督察關”“督察是抓落實的重要手段”“改革推進到哪里、督察就跟進到哪里”,明確督察工作要“在是否解決了突出問題上下功夫”。對照總書記的指示,反觀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組頂風作案的邏輯和不良影響,不禁令人憤慨和深思:肩負權威的督察組尚且“燈下黑”,又怎能確保真督實查,動真碰硬?督察利劍的威力削減,誰還會對督察組敬畏三分?
督察組原本是自上而下督察基層工作,但一些地方的督察組人員卻在反“四風”問題上敗下陣來。這背后有兩方面的誘因:一方面是督察組及其成員自身拒腐防變的免疫力不強,經不起考驗。比如,有的督察組成員習慣于仗著督察的名義,樂于接受基層的“安排”,默許和縱容超標接待、贈送禮品、“盆景式督察”等各種不合規操作,貪圖享樂,沒有切實履行督察責任,使得督察工作走了樣、變了味,嚴重削弱督察的威力,從根本上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是來自基層的“圍獵”。“督察組來了,好吃好喝招待著,把他們伺候好了,準沒事兒。”這是一些地方政府面對督察工作的小心思,個別部門和領導干部總想著用“糖衣炮彈”去“腐蝕”督察組人員,卻不會擺正態度,依法依規接受督察。
“打鐵還需自身硬。”督察工作就是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不論是哪一級別、什么類型的督察,都應該深入一線、實事求是,既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又察認識、察責任、察作風,最終摸清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確保黨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不偏離、改革任務不落空,使改革精準對接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
連續不斷的“四風”案件一次又一次敲響警鐘——監督執紀永遠沒有歇歇腳、松松勁的時候,全面從嚴治黨必須真管真嚴、長管長嚴!只有瞄準“四風”問題的“風源”和“風向”,緊盯“四風”問題具體表現形態,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及時查找和發現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強化制度執行,才能真正從制度機制上防范“四風”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