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未達標罰一到三萬!4月1日起河北將實施工地揚塵排放標準
來源: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時間:2019-03-21
圖為河北省地方標準《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新聞發布會現場。付兆颯 攝
人民網石家莊3月21日電 (付兆颯)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河北將于2019年4月1日起實施《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該標準旨在實現對施工場地揚塵無組織排放的可監測、可管控、可實施。
據悉,建設單位未按照本規定實現揚塵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將處于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確定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對施工場地、揚塵和縣(市、區)PM10小時平均濃度進行定義,并細化了揚塵排放控制要求和監測要求。經測算,標準實施后,河北省施工場地PM10小時濃度超標數量將減少34%,環境效益明顯。
《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確定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項目為PM10,確定監測點濃度限值為80ug/m3,確定達標判定的依據為每天不得超過二次。
《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標準指出,監測點位不易輕易變動,以保證監測的連續性和數據的可比性。監測點位宜優先設置于車輛進出口處。監測點數量多于車輛進出口數量時,其它監測點位應結合常年主導風向,設置在工地所在區域主導風向下風向的施工場地邊界,兼顧揚塵最大落地濃度。
當與其他施工場地相鄰或施工場地外側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揚塵影響較大時,宜避開在相鄰邊界處設置監測點。同時,市政建設施工中的線性工程每個標段宜設置1~2個監測點位,采樣口離地面的高度宜在3m~5m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