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趙曉慧 通訊員 何菲 劉姍)近日,河北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聯合印發《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按照水質水量情況、流域面積、資金支出進度等因素,由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提供資金分配因素相關數據,省財政廳根據年度預算規模統籌確定資金安排方案。《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2018年11月,河北省政府、北京市政府正式簽署《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協議提出,2018年至2020年,北京市每年安排約3億元、中央每年獎勵約3億元、河北省配套資金1億元,用于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截至目前,共計到位資金4億元,其中,下達承德市23184萬元、張家口市16816萬元。
《辦法》明確,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專項用于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等方面,主要包括流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河道點源污染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稻改旱”、水文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涉及張家口市赤城縣、沽源縣,承德市豐寧縣、灤平縣和興隆縣。
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由河北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管理。省財政廳負責牽頭制定資金管理相關辦法,根據資金到位情況撥付下達資金,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水利廳負責制定項目管理相關辦法,指導項目儲備、監督項目實施,配合開展績效評價。
為更好地保護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辦法》提出,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安排要與生態保護補償協議確定的水質水量考核結果掛鉤。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縣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年終組織績效自評,自評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工作進展、補償機制運行、水質改善、出境水量及資金使用等情況。河北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與北京市有關部門適時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對市縣自評結果進行抽查,建立績效評價與資金安排掛鉤機制。市、縣生態環境、水利部門要對生態保護補償項目跟蹤問效,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強化項目監管,確保發揮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