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馬冬勝)昨日記者獲悉,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建立全省生態環境系統企業環保接待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市、縣三級聯動,幫助企業答疑解惑、解決實際困難。其中,省生態環境廳接待電話:0311-12369。 接待對象為全省各類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表。可通過撥打電話0311-12369反映相關訴求,接待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也可以通過郵寄或直接送達信件到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信訪處,或到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接訪大廳(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草場街省生態環境廳西側)反映相關訴求,接待時間為每周五下午2:30-5:30,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接待事項包括:企業發展中屬于和需要省生態環境廳幫助解決的問題;對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或行風作風問題的投訴;在生態環境部門法定職責范圍可以提供咨詢的事項。為提高接待效率,保證接待質量,請有意來訪的企業提前準備擬咨詢或反映問題提要和相關文件資料。不接受生態環境污染信訪問題的投訴。如需投訴,請通過“12369”舉報熱線及其系統平臺反映。 生態環境信訪處每周將接待對象反映的訴求事項按照職責分工梳理,報主管廳領導批準同意后,轉交相關處室(單位)辦理。相關處室(單位)自接到轉交事項當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生態環境信訪處反饋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