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鄭偉)因“散亂污”企業污染反彈、整改不到位問題突出,空氣質量惡化明顯、大氣環境問題突出等問題,近日,我省的定州市、文安縣、大城縣、霸州市等4縣(市)被生態環境部門約談。
省大氣辦對空氣質量惡化明顯、大氣環境問題突出的定州市進行了約談。今年1至7月,定州市空氣質量在全省168個縣(市、區)中排名151名,其中1月、2月、7月綜合指數同比不降反升。1至7月,定州市PM2.5濃度同比上升4.41%;達標天數同比減少4天,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多4天。同時,針對今年以來定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惡化情況,省生態環境廳開展了多輪大氣督察,發現定州市對本地空氣質量惡化的根源分析不夠、缺乏有效治理舉措。為此,要求定州市要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進一步完善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力量,狠抓督促檢查,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協調各方面力量推動任務落實。
另外,省生態環境廳第四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聯合廊坊市政府,對“散亂污”企業污染反彈、整改不到位問題突出的文安縣、大城縣、霸州市進行公開約談。要求對清單內的“散亂污”企業再開展一次“回頭看”,對問題企業嚴格處罰、關停到位,倒逼責任落實,對責任部門強化追責問責,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確保盡快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