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城網訊(記者 張藝萌)為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各項措施落地落實落細,河北省政府將《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經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2月7日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針對近年來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督執法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結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相關要求,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細化量化,作出了進一步規范。
明確科學防治揚塵理念。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研發、推廣和應用揚塵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合理設置降塵監測點位,加強揚塵污染監測;對揚塵來源進行調查,建立相應的污染源數據庫,確定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揚塵污染源,并對重點揚塵污染源責任單位實行重點監管。
明確職能部門揚塵防治責任。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水行政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針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處在防塵一線但又沒有執法權的實際情況,規定其對發現的揚塵污染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報告相關部門。
規定揚塵防治措施和揚塵污染物排放“雙達標”要求。在對建設工程施工提出應當采取的防塵要求的同時,要求施工場地揚塵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分別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既要措施到位,又要排放達標。
分類細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分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水利工程施工、工業企業料堆場、碼頭、露天礦山、道路公路養護保潔、物料運輸等領域對揚塵防治措施進行了規范,以便企業好執行,部門好監管,責任好落實。針對遮蓋、覆蓋防塵措施搞形式、效果差的問題,對防塵網密度進行了明確(遮蓋塊狀物料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于800目/100平方厘米;遮蓋粒狀、粉狀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塵網,網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并要求有效防風加固,保證完整無損;針對渣土等運輸中沿路遺撒問題,要求裝載物不得超過車廂擋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閉措施。
實施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結合其污染防治水平、排放強度、企業管理水平、交通運輸方式等進行評價和績效分級,實施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鼓勵企業結合行業生產特點和對空氣質量的影響,采取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
強化揚塵污染法律責任。除對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未實現揚塵污染物達標排放等違法行為明確規定了相關罰則外,對拒不改正違法行為的,還作出按日計罰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