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莉慧) 在當前疫情防控和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為減少對企業干擾,提高環境監管效能,近日,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關于實行全方位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監督管理若干強化措施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監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重點排污單位每年9月底前完成自動監測設備的安裝、聯網、驗收、平臺備案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安裝、聯網任務,不能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充分發揮遠程執法抽查線索開展聯合懲戒。通知鼓勵各地利用遠程執法抽查手段,加大遠程執法抽查頻次,持續開展廢水、廢氣遠程執法抽查“零點行動”,充分發揮遠程執法系統效能。對遠程執法中發現的超標排放、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嚴查重處,切實保障企業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