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人報:我省對嚴重環境違法企業實行聯合懲戒
警環協同 銀環聯動
來源:河北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時間:2021-11-02
稿件來源:河北工人報
本報訊(記者段華鵬)日前,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公安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通過加強協調聯動、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等方式,加大對嚴重環境違法企業聯合懲戒的力度。
按照“警環協同”、“銀環聯動”的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強化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機關協調聯動,加大對環境違法企業管理、指揮、組織人員的懲處力度;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金融監管機構的企業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對在生態環境領域績效評級高、生態環境信用良好的企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對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污染企業管理人員
將被追責
“目前企業出現嚴重違法問題后,有決策、指揮權的高管人員,受到行政拘留等懲處措施的較少。”據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針對企業經營者、管理層的行政拘留等強制措施運用力度還不夠大,大部分行政拘留案件多數針對企業的一線操作工人或車間主任。
為堅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違法追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責任的規定,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對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深挖細查,嚴肅追究違法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案件辦理中,生態環境部門在鎖定違法排污事實后,要深挖環境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制作詢問筆錄、固定現場證據,并將違法證據全部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移送的環境違法案件中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應深入調查違法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深究企業管理、指揮人員責任,徹查主要獲利者和在生產、經營中有決定權的管理、指揮、組織人員責任,在作出行政拘留決定之日起3日內將決定書抄送案件移送部門。
■環境信用分
將助推企業發展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與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企業排污許可、環境績效分級、生態環境信用、環境監管執法正面清單、環境行政處罰及整改等信息作為金融機構審批貸款的重要依據。如果企業有排污許可證被吊銷、環境績效分級或環境信用等級降級、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等情形,將影響企業在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切實讓嚴重違法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為落實好綠色信貸政策,我省要求各金融機構有效控制“兩高”項目信貸規模,對不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要求的項目不予支持;對屬于生態環境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上市公司,嚴格執行對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企業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重大環境事件的具體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對偽造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的懲罰力度。
我省生態環境部門將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服務發展大局,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