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重點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事項“雙交辦”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日前印發。
河北省建立重點信訪事項“雙交辦”工作機制,在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交辦的同時,向省生態環境廳機關相關處室、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廳屬相關單位(以下統稱“廳相關單位”)交辦。廳相關單位參與化解重點信訪事項,充分發揮其政策適用、業務指導、督導監察、技術支撐等作用,推動信訪工作由“單打獨斗”向“齊抓共管”轉變,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捆綁力量辦信訪的工作格局,不斷提高信訪事項辦理質效和群眾滿意度。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八種情形適用“雙交辦”機制。河北省提出,跨區域(省域、市域)的重點信訪事項;涉及多個業務領域、專業性技術性強,案情復雜、處理難度較大的重點信訪事項;需要省廳復核的重點信訪事項等八種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事項實行“雙交辦”。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信訪處負責“雙交辦”工作的統一調度,統籌協調;廳相關單位指導、參與“雙交辦”信訪事項的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意見進行審核;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將“雙交辦”信訪事項列入本級領導干部包案,會同廳相關單位開展調查處理,依法依規回訪信訪人和信息公開等。
為確保“雙交辦”工作機制落地見效,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將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廳相關單位落實重點信訪事項“雙交辦”機制情況,列入當年省廳對各市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全省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考核以及廳相關單位績效考核內容。對在處理信訪事項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此外,河北省在實施方案中要求各地多措并舉,不斷提高信訪事項辦理質效和群眾滿意度。要以“案結事了、事心雙解”為標準,強化提高初信、初訪、初訴辦理,持續深化領導干部包聯化解重點信訪事項工作,深入開展重復信訪治理和積案化解,強化抽查督辦,加強復查復核,加強分析研判,以螞蟻搬家之功,把每一件信訪舉報案件都辦成“鐵案”,換取生態環境逐步好轉,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