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代網訊(文 谷飛)近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河北省農村黑臭水體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斗桨浮诽岢?,2023年,河北省將在2021年工作基礎上,再次全面開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全省農村坑塘(溝渠)和黑臭水體底數,建立全省農村黑臭水體監管平臺,制定分年度黑臭水體治理計劃,完成年度治理任務。到2024年,將健全完善長效管控機制,完成年度黑臭水體治理任務。到2025年,全年完成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2000平方米以上)治理;全省農村黑臭水體實現存量清零、動態隨清。
《方案》明確,河北省將通過縣級自查、建立清單、市級抽查、省級審核四個階段深入開展排查,對行政村內村民主要聚集區向外延伸1000米范圍內、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溝渠(不含城鄉接合部或縣城建成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面積、位置及污染來源或隱患等基本信息,逐一建檔立卡。其中,縣級自查在6月底前完成。
同時,健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切實落實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置責任,嚴禁在坑塘(溝渠)及周邊隨意傾倒、填埋垃圾。加強坑塘(溝渠)及周邊垃圾、漂浮物收集處理,及時清理打撈,妥善處理處置并建立工作臺賬。提高收集管網入戶率和污水處理率,著力加強農村新民居、農家樂等敏感點的生活污水治理,嚴防未經處理的農村生活污水流入周邊坑塘(溝渠)。加強坑塘(溝渠)周邊養殖污染治理,設排污口的規模養殖場要做到穩定達標排放,防止畜禽糞污清理不及時、亂排亂放導致污染隱患。完善涉水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推動涉水企業入園進區,強化排污口巡查檢查,嚴查污水偷排偷放等違法行為。
按照“一塘一策”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方案,對污染成因簡單、面積較小、易于整治的,立行立改進行整治;對污染成因復雜、面積較大、治理任務重的,科學合理確定治理方式、完成時限,有序推動治理。綜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連通、水生態修復等措施,統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與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等污染治理。
此外,各市和雄安新區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水利、農業農村、住建部門組成驗收組,按照驗收標準和相關規定組織對各縣(市、區)已完成整治的農村黑臭水體逐個進行評估驗收。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聯合抽查、復核,未通過評估驗收的限期整治到位,通過評估驗收的納入日常管護。
河北省將健全完善監管工作機制,采用人工巡查、專項檢查、水質監測、信息化監管等手段,鞏固拓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