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系統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專項行動“10+1+1”暨黨風廉政建設、作風紀律部署會上獲悉,7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市將對揚塵污染、異味污染、城市黑臭水體、建筑施工噪聲等10方面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并確保取得實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據了解,此次“10+1+1”專項行動包括: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突出對居民生活區周邊施工工地的揚塵管控,加強主要交通道路的揚塵管控。實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業時,應采取灑水、噴霧等防塵措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或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時,嚴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異味擾民專項整治。針對夏季群眾開窗通風,異味污染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情況,加強群眾身邊的餐館、飯店油煙排放監管,必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查處露天燒烤行為,打擊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行為。加大對汽車維修、設備制造等涉及露天噴漆作業的監管力度,從事噴漆、補漆、烤漆等經營活動的必須在密閉噴漆房內進行,且必須安裝廢氣治理設施。
建筑施工噪聲專項整治。查處未經審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擾民現象。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在夜間22:00—次日6:00施工作業,若因特殊情況(搶修、搶險作業等)確實需要夜間施工的,應依法到相關部門辦理建筑工地特殊時段施工審批手續,各地對建筑施工噪聲防治有特殊規定的,以當地規定為準,建筑施工非生態環境部門監管的,要加大工作協調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同時,開展露天焚燒專項整治、農村納污坑塘排查整治、涉醫療廢物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嚴查機動車及施工機械“冒黑煙”。鼓勵市民采用隨手拍、微信傳等方式對身邊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舉報。
此外,還將開展生態環境領域“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專項整治,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行專項督察。開展生態環境領域“一刀切”行為專項整治和嚴禁“一刀切”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整治,協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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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整治10項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來源: 時間:2019-08-01
7月30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系統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專項行動“10+1+1”暨黨風廉政建設、作風紀律部署會上獲悉,7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市將對揚塵污染、異味污染、城市黑臭水體、建筑施工噪聲等10方面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并確保取得實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據了解,此次“10+1+1”專項行動包括: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突出對居民生活區周邊施工工地的揚塵管控,加強主要交通道路的揚塵管控。實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業時,應采取灑水、噴霧等防塵措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或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時,嚴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等可能產生揚塵的作業。
異味擾民專項整治。針對夏季群眾開窗通風,異味污染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情況,加強群眾身邊的餐館、飯店油煙排放監管,必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查處露天燒烤行為,打擊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行為。加大對汽車維修、設備制造等涉及露天噴漆作業的監管力度,從事噴漆、補漆、烤漆等經營活動的必須在密閉噴漆房內進行,且必須安裝廢氣治理設施。
建筑施工噪聲專項整治。查處未經審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擾民現象。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在夜間22:00—次日6:00施工作業,若因特殊情況(搶修、搶險作業等)確實需要夜間施工的,應依法到相關部門辦理建筑工地特殊時段施工審批手續,各地對建筑施工噪聲防治有特殊規定的,以當地規定為準,建筑施工非生態環境部門監管的,要加大工作協調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同時,開展露天焚燒專項整治、農村納污坑塘排查整治、涉醫療廢物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嚴查機動車及施工機械“冒黑煙”。鼓勵市民采用隨手拍、微信傳等方式對身邊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舉報。
此外,還將開展生態環境領域“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專項整治,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行專項督察。開展生態環境領域“一刀切”行為專項整治和嚴禁“一刀切”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整治,協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