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殷廣平副廳長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定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環保工作,抓基層抓基礎,形成了政府主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協調聯動,有所創新,可供其它市縣借鑒。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環保部門依法統一監管的職能,重申了環保部門“建設項目第一審批權”和“評先創優一票否決權”。明確提出環保局作為召集單位,要定期組織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組織貫徹落實上級環保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聽取和評議鄉鎮辦和有關部門環保職責的工作情況報告,形成環保工作的長效機制,推進環保工作深入開展。
《通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擔負環保職責的發改、工信、住建、規劃、國土、林業、農業、水利、公安、交通、工商、衛生、財政、監察、文廣新、教育、供電、安監、質監、金融等20個部門和單位,進行了明確分工,提出了具體的工作目標和要求,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責任,抓好落實,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監察和環保部門研究制定《定州市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政處分規定》,嚴肅查處環保違法違紀行為,對違法環保法律、法規、規章的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行政處分,對不適用行政處分的建議或移交有關部門給予其他處分和處罰。通過落實責任追究,確保工作的落實,推進全市環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政策法規處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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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環保工作新舉措 ——實行環保局統一監管各部門分工負責協調聯動
來源:法規與標準處(內部審計處) 時間:2011-10-28
近日,殷廣平副廳長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工作實行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定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環保工作,抓基層抓基礎,形成了政府主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協調聯動,有所創新,可供其它市縣借鑒。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環保部門依法統一監管的職能,重申了環保部門“建設項目第一審批權”和“評先創優一票否決權”。明確提出環保局作為召集單位,要定期組織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環境保護問題,組織貫徹落實上級環保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聽取和評議鄉鎮辦和有關部門環保職責的工作情況報告,形成環保工作的長效機制,推進環保工作深入開展。
《通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擔負環保職責的發改、工信、住建、規劃、國土、林業、農業、水利、公安、交通、工商、衛生、財政、監察、文廣新、教育、供電、安監、質監、金融等20個部門和單位,進行了明確分工,提出了具體的工作目標和要求,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責任,抓好落實,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監察和環保部門研究制定《定州市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政處分規定》,嚴肅查處環保違法違紀行為,對違法環保法律、法規、規章的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行政處分,對不適用行政處分的建議或移交有關部門給予其他處分和處罰。通過落實責任追究,確保工作的落實,推進全市環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政策法規處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