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冀政字[2015]25號)精神,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2017年4月,省環保廳在總結此前法律顧問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與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河北江源方舟律師事務所、河北嘉園律師事務所分別簽訂了《聘請法律顧問協議書》,并就廳內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辦了公職律師,完善了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形成了以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人員為主體、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
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聘請協議進一步拓展了法律服務內容,完善了法律服務方式,明確了雙方權利和義務。簽約法律顧問單位將廣泛介入重大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環保立法、法律論證、法治宣傳、復議訴訟等涉法事務,及時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意見、提示法律風險等服務,并遵守回避、保密等制度。每周四下午由律師在省環保廳現場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通過周咨詢日,強化了法律顧問和執法人員互動的常態化機制。此外,省環保廳還研究探索了法律顧問考核評價機制。
簽約儀式上,省環保廳原慶丹副廳長要求,律師事務所要多參與我廳的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通俗的語言,分析各類相關案例,要舉一反三、總結經驗、查找漏洞、分析風險,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作用。
法律顧問聘任伊始,三家顧問單位即與省環保廳法制機構人員利用周咨詢日,開展了涉法業務培訓交流,分別就環保執法盡職免責、環保行政復議和信息公開等內容,結合實際案例,做了深入剖析探討,進一步提高了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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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環保廳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建設
來源:法規與標準處(內部審計處) 時間:2017-05-15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冀政字[2015]25號)精神,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2017年4月,省環保廳在總結此前法律顧問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與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河北江源方舟律師事務所、河北嘉園律師事務所分別簽訂了《聘請法律顧問協議書》,并就廳內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辦了公職律師,完善了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形成了以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人員為主體、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
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聘請協議進一步拓展了法律服務內容,完善了法律服務方式,明確了雙方權利和義務。簽約法律顧問單位將廣泛介入重大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環保立法、法律論證、法治宣傳、復議訴訟等涉法事務,及時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意見、提示法律風險等服務,并遵守回避、保密等制度。每周四下午由律師在省環保廳現場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通過周咨詢日,強化了法律顧問和執法人員互動的常態化機制。此外,省環保廳還研究探索了法律顧問考核評價機制。
簽約儀式上,省環保廳原慶丹副廳長要求,律師事務所要多參與我廳的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通俗的語言,分析各類相關案例,要舉一反三、總結經驗、查找漏洞、分析風險,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作用。
法律顧問聘任伊始,三家顧問單位即與省環保廳法制機構人員利用周咨詢日,開展了涉法業務培訓交流,分別就環保執法盡職免責、環保行政復議和信息公開等內容,結合實際案例,做了深入剖析探討,進一步提高了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