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以下簡稱《標準》)將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標準》對涉揮發性有機物生產服務單位的環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確提出,企業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
為服務企業提標改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促進企業更好更快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相關提示,希望涉VOCs污染排放相關企業對照《標準》提升環境管理水平;企業未達到《標準》規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的,屬于違法行為。《標準》主要要求有:
1、物料儲存環節
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等。
2、物料轉移和輸送環節
1)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
2)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
3、工藝過程
1)化工生產:物料投加需密閉進行,無法密閉的,應在密閉空間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物料卸料應密閉,卸料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2)化學反應: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在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開口(孔)在不操作時應保持密閉。
4、含VOCs產品使用
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5、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
企業中載有氣態VOCs物料、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的密封點≥2000個,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
6、收集處理系統
VOCs廢棄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7、臺賬要求
1)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VOCs原輔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泄露檢測應建立臺賬,記錄檢測時間、檢測儀器讀數、修復時間、采取的修復措施、修復后檢測儀器讀數等。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3)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廢氣收集系統、VOCs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操作溫度、停留時間、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量、吸收液PH值等關鍵運行參數。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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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正式實施!河北涉VOCs污染排放單位注意!
來源: 時間:2020-06-30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以下簡稱《標準》)將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標準》對涉揮發性有機物生產服務單位的環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確提出,企業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
為服務企業提標改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促進企業更好更快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相關提示,希望涉VOCs污染排放相關企業對照《標準》提升環境管理水平;企業未達到《標準》規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的,屬于違法行為?!稑藴省分饕笥校?/p>
1、物料儲存環節
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等。
2、物料轉移和輸送環節
1)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
2)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
3、工藝過程
1)化工生產:物料投加需密閉進行,無法密閉的,應在密閉空間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物料卸料應密閉,卸料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2)化學反應: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在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開口(孔)在不操作時應保持密閉。
4、含VOCs產品使用
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5、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
企業中載有氣態VOCs物料、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的密封點≥2000個,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
6、收集處理系統
VOCs廢棄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7、臺賬要求
1)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VOCs原輔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2)泄露檢測應建立臺賬,記錄檢測時間、檢測儀器讀數、修復時間、采取的修復措施、修復后檢測儀器讀數等。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3)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廢氣收集系統、VOCs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操作溫度、停留時間、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量、吸收液PH值等關鍵運行參數。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