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有關要求,近日,環境保護部向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關于通報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對“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排名。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45 ~ 104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77 μg/m3,同比下降33.0%。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別為45 μg/m3、52 μg/m3和59 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邯鄲、邢臺和安陽,分別為104 μg/m3、94 μg/m3和94 μg/m3。
從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均同比下降,2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為北京、石家莊和廊坊,同比分別下降58.3%、52.4%和50.9%;濟寧降幅最小,同比下降8.4%,尚未達到改善目標進度要求。
《通報》還提出,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會商預測分析,2018年2月大氣環流呈明顯的階段性變化,前期以經向環流為主,污染物擴散條件較好,后期環流減弱,擴散條件轉差,北方地區靜穩天氣發生概率將增大。請各地再接再厲,鞏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實施精準防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
附件
“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
PM2.5平均濃度及同比變幅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環保部發布: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
來源: 時間:2018-02-12
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有關要求,近日,環境保護部向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關于通報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對“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排名。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45 ~ 104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77 μg/m3,同比下降33.0%。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別為45 μg/m3、52 μg/m3和59 μg/m3,濃度最高的3個城市依次是邯鄲、邢臺和安陽,分別為104 μg/m3、94 μg/m3和94 μg/m3。
從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均同比下降,2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為北京、石家莊和廊坊,同比分別下降58.3%、52.4%和50.9%;濟寧降幅最小,同比下降8.4%,尚未達到改善目標進度要求。
《通報》還提出,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會商預測分析,2018年2月大氣環流呈明顯的階段性變化,前期以經向環流為主,污染物擴散條件較好,后期環流減弱,擴散條件轉差,北方地區靜穩天氣發生概率將增大。請各地再接再厲,鞏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實施精準防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
附件
“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
PM2.5平均濃度及同比變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