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18種已登記新化學物質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是源頭防控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的重要管理制度,旨在通過對在我國首次生產或首次進口的化學物質實施基于環境風險的準入管理,構建防范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的“防火墻”,對及時、全面、有效管控新污染物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不斷提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技術評審水平,嚴格依法依規審批登記,加強日常監督執法,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保障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庫熱西,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趙英民、葉民、邱啟文,總工程師張波,核安全總工程師田為勇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