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立法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在立法全過程各環節廣泛聽取吸納各方面意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時代立法工作不斷邁出新步伐、取得新進展,為改革發展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立法體制機制更加順暢高效
立法是為國家立規矩、為社會定方圓,是“國之大者”。
2023年3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這是繼2015年立法法修改之后的第二次修改。通過這次修改,我國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更加完善,立法的體制機制和程序更加健全。
黨中央高度重視立法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確定的許多改革舉措都涉及立法體制機制的科學化、民主化問題。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出新的部署要求。
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立法制度建設、完善立法體制機制的重要舉措,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制定出臺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工作規范,建立健全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組織起草重要法律草案的實施意見等一批實施性文件……這些制度建設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的點滴積累和逐項推進,體現“全過程”的原則要求,涵蓋“全過程”的各環節要素。
統籌謀劃科學編制“藍圖”
立法規劃計劃是立法工作的“總藍圖”“任務表”。
2023年9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亮相。
編制和實施立法規劃,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內容,是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主導作用的重要抓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法規劃編制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大興調查研究,著力提高立法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有效性,從立法工作安排的“最初一公里”與黨中央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深入開展調研,走訪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召開8場座談會聽取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和36個中央國家機關負責同志意見建議,做到省級人大和主要中央部門全覆蓋。立法規劃編制過程中,還專門向31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征集立法項目,聽取基層群眾原汁原味的意見建議,使立法規劃編制工作更加接地氣、匯民意。
法律體系更完備形式更多樣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通過!”2024年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有效法律共303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改廢釋纂并舉,國家立法節奏更快、質量更高。編纂完成了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國家安全、衛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相繼制定出臺;生態環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領域的法律進行系統全面修訂;網絡信息、生物安全等新興領域立法取得突破;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強涉外領域立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善取得顯著進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進一步增強。
與此同時,立法機關不斷豐富創新立法形式。比如,制定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刑法、采取“決定+立法”方式出臺香港國安法……從體量上看,既有民法典這樣共1260條的“大塊頭”,又有共16條的反外國制裁法、共32條的反食品浪費法等“小快靈”。
同頻共振引領推動改革進程
改革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立法工作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推動和規范保障作用,通過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試依法有序進行,積累試點經驗,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關法律。
為適應改革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著力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對于黨中央明確的改革事項,需要立法、修法的,及時啟動立法程序;對于來不及修改法律或者修改法律條件不成熟的,通過授權暫時調整相關法律的適用。通過“打包”修改、作出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方式及時為推進相關改革提供法律依據,保障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重大改革措施順利實施。
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民法典是中國法制史上的一座豐碑。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10次審議,組織了3次全國人大代表研讀討論,先后10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余條意見。這不僅是一次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成功范例,更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立法機關不斷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渠道,確保立法項目的確定,法律草案的起草、審議、通過等各個環節都能夠聽到來自人民群眾的聲音,確保立法反映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和要求。
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加強和改進法律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的工作。
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實現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是推進立法公開、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重要途徑。現在,法律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后,一般會通過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時間一般不少于30日。據統計,自十八屆三中全會至今,有266件次法律草案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145萬余人提出的407萬余條意見。
對于征求來的這些意見,立法機關都會進行認真研究考慮。2019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立新聞發言人機制,向社會反饋公眾提出的意見及研究處理情況。截至目前,發言人已經定期發布立法信息26次,并向社會通報190余件次常委會擬審議的法律案情況。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法工委發言人在對外通報社會公眾對法律草案的意見時,還首次以“具名”方式對吸收采納意見的具體情況作了反饋。
生動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
廣察民意,匯聚民智。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設立了上海虹橋、江西景德鎮、湖北襄陽、甘肅臨洮4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虹橋街道還是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由此,基層立法聯系點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法治中國建設歷史性地聯系在了一起。
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個別地方到全國范圍,10年間,基層立法聯系點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扎實推進、深入發展。目前,“國字號”基層立法聯系點共45個,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帶動省、市兩級人大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7300多個。據統計,2015年至202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先后就183件次法律草案征求聯系點意見27880多條,有3200多條真知灼見被立法研究吸納。
伴隨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層實踐不斷深化,基層立法聯系點已經成為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的重要載體,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基層煥發勃勃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