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黨申請。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自覺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一般應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申請書的主要內容:(1)為什么要入黨,主要是對黨的認識和入黨的動機;(2)個人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
(二)黨支部指定專人與申請人談話。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同志要表示真誠的歡迎,接受他們的申請,并在一個月內指派一名支委同申請人談話,了解思想狀況,提出具體要求和努力方向。
(三)確定積極分子。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大會)研究同意,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并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
(四)黨支部確定培養聯系人。入黨積極分子名單確定后,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黨員做培養聯系人,并制定具體的培養教育計劃和措施。如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入黨積極分子要自覺爭取黨組織教育和監督,定期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況。
(五)進行考察。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寫出考察意見,并按時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欄目內,以備發展黨員時參考。
(六)確定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公示后,確定為發展對象。
(七)政治審查。確定為發展對象以后,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政治審查。審查意見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欄目內。需要函調的使用統一格式的調函。
(八)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進行培訓。根據規定對發展對象必須進行為期5至7天的短期集中培訓。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九)確定入黨介紹人。發展對象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以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支部指定。
(十)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填寫時,發展對象要在介紹人的指導下,嚴肅認真,如實細致地填寫,字跡要清楚、端正,不允許涂改。
(十一)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入黨。發展對象填寫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審查后,召開支部大會討論能否接收發展對象入黨問題。申請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入黨介紹人要介紹申請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黨支部向支部大會報告政治審查結果及其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公示的情況。申請人對黨員提出的問題可以進行說明或解釋。
(十二)支部大會對發展對象申請入黨進行票決。在支部大會上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表決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
(十三)上級黨委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審批前,要指派專人(黨委委員或組織員) 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考察,并將談話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欄目內,并向黨委匯報。
(十四)黨委會討論審批預備黨員。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黨委主要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申請人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可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將審批的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說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要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黨委對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超過六個月。
(十五)舉行入黨宣誓。發展對象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必須舉行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機關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組織。入黨宣誓儀式由黨支部組織時,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加。
(十六)預備黨員考察。黨支部要向預備黨員詳細介紹支部情況,告知入黨時間,預備期起止時間和預備期應注意的問題,并及時編入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十七)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預備期將滿,本人要提出書面轉正申請,以便黨組織按時討論其能否轉正。
(十八)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接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后,由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交支委會審查。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并報上級黨委審批。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時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才長不能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按時轉正和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十九)黨委討論預備黨員轉正。上級黨委討論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時,應認真審查預備黨員的全部材料,并在三個月內召開黨委會討論審批。審批結果及時通知報批支部。黨支部書記要同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上級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時,要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欄目內認真填寫審批意見。
(二十)入黨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后,支部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給上級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來源: 時間:2016-05-20
(一)入黨申請。年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自覺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一般應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申請書的主要內容:(1)為什么要入黨,主要是對黨的認識和入黨的動機;(2)個人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
(二)黨支部指定專人與申請人談話。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同志要表示真誠的歡迎,接受他們的申請,并在一個月內指派一名支委同申請人談話,了解思想狀況,提出具體要求和努力方向。
(三)確定積極分子。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大會)研究同意,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并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
(四)黨支部確定培養聯系人。入黨積極分子名單確定后,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黨員做培養聯系人,并制定具體的培養教育計劃和措施。如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入黨積極分子要自覺爭取黨組織教育和監督,定期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況。
(五)進行考察。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寫出考察意見,并按時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欄目內,以備發展黨員時參考。
(六)確定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公示后,確定為發展對象。
(七)政治審查。確定為發展對象以后,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政治審查。審查意見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欄目內。需要函調的使用統一格式的調函。
(八)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進行培訓。根據規定對發展對象必須進行為期5至7天的短期集中培訓。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九)確定入黨介紹人。發展對象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以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支部指定。
(十)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填寫時,發展對象要在介紹人的指導下,嚴肅認真,如實細致地填寫,字跡要清楚、端正,不允許涂改。
(十一)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入黨。發展對象填寫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審查后,召開支部大會討論能否接收發展對象入黨問題。申請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入黨介紹人要介紹申請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黨支部向支部大會報告政治審查結果及其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公示的情況。申請人對黨員提出的問題可以進行說明或解釋。
(十二)支部大會對發展對象申請入黨進行票決。在支部大會上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表決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
(十三)上級黨委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審批前,要指派專人(黨委委員或組織員) 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考察,并將談話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欄目內,并向黨委匯報。
(十四)黨委會討論審批預備黨員。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黨委主要審議申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申請人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可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將審批的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說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要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黨委對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超過六個月。
(十五)舉行入黨宣誓。發展對象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必須舉行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機關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組織。入黨宣誓儀式由黨支部組織時,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加。
(十六)預備黨員考察。黨支部要向預備黨員詳細介紹支部情況,告知入黨時間,預備期起止時間和預備期應注意的問題,并及時編入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十七)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預備期將滿,本人要提出書面轉正申請,以便黨組織按時討論其能否轉正。
(十八)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接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后,由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交支委會審查。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并報上級黨委審批。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時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才長不能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按時轉正和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十九)黨委討論預備黨員轉正。上級黨委討論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時,應認真審查預備黨員的全部材料,并在三個月內召開黨委會討論審批。審批結果及時通知報批支部。黨支部書記要同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上級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時,要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欄目內認真填寫審批意見。
(二十)入黨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后,支部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給上級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