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
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的職數應是單數,以3-5人為宜。最多不超過7人。可分別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密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設專門委員。
黨支部委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缺額,影響黨支部工作正常開展時,應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增補。增補支部委員須經過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委員因某種原因需要更換,只要經過支部黨員大會多數通過即為有效,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更換黨支部委員,不應視為黨紀處分。
凡在一個黨組織內有黨的正式組織關系的黨員,在享有黨章賦予的權利方面都是相同的,不論其屬于哪類用工制,只要是有正式組織關系的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被提名為支部委員候選人。
(據《黨支部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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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委員如何設置
來源: 時間:2017-09-13
1.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
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的職數應是單數,以3-5人為宜。最多不超過7人。可分別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密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設專門委員。
黨支部委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缺額,影響黨支部工作正常開展時,應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增補。增補支部委員須經過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委員因某種原因需要更換,只要經過支部黨員大會多數通過即為有效,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更換黨支部委員,不應視為黨紀處分。
凡在一個黨組織內有黨的正式組織關系的黨員,在享有黨章賦予的權利方面都是相同的,不論其屬于哪類用工制,只要是有正式組織關系的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被提名為支部委員候選人。
(據《黨支部工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