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改則縣原副縣長,阿里地區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次仁吉吉出生在農村,然而在走上領導崗位后,她沒有回報家鄉、回報父老,卻是以權謀私、一心想著金錢,甚至把手伸向了貧困群眾的救命錢——
“詐捐”牽出貪局長
2016年6月,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改則縣原副縣長,阿里地區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次仁吉吉因套取、挪用、貪污、揮霍國家扶貧項目專項資金,收受賄賂,收受干部職工禮金,玩忽職守、造成扶貧專項資金流失等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次隨意拍板的“愛心倡議”牽出腐敗案
次仁吉吉的“現形記”,得從一次“詐捐”風波說起。
2015年5月,次仁吉吉從改則縣副縣長任上被提拔到阿里地區民政局擔任主要領導3個多月,讓她沒有想到的是,一次“習以為常”的擅權妄為,讓剛上任的她點燃了自己“落馬”的“導火線”。
2015年5月,兩名自稱為貧困青少年募捐圖書的外地商人找上了阿里地區民政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在接待并了解情況后,這名工作人員將情況匯報給了次仁吉吉。然而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未對這兩人身份做任何核實、調查的情況下,次仁吉吉就隨意拍板應下,表示大力支持。緊接著,該活動以阿里地區民政局的名義,向阿里地區各縣、地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發出了《關于組織開展〈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系列叢書〉捐贈活動的倡議書》,一場以關愛青少年為名的詐捐活動在阿里地區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我去捐款的時候,發現現場工作人員不是該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催款特別積極,覺得他們的行為有些可疑。所以,就向阿里地區紀委舉報了這件事情。”識破這場詐捐活動的,正是一位經驗老到的企業家。
隨后,阿里地區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由此,次仁吉吉的違紀問題一一浮出水面。
信奉潛規則而任由貪欲之門洞開
1988年,次仁吉吉大學畢業后回到家鄉日土縣參加工作,在組織培養和自身努力下,逐漸成長為一名分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
面對來之不易的權力,次仁吉吉燃起的不是奮斗的激情,卻是貪欲。
靠著自己的職務影響和人脈關系為他人辦事,她成功將權力變現。只要有請托人找到她的,不論老板大小、不管實力如何,一律收錢辦事,從小到幾百元的紅包,到大到幾萬元的現金“感謝費”,來者不拒、大小通吃。為了幫助利益關系人把項目拿到手,次仁吉吉還多次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打招呼。
2011年4月,次仁吉吉收受個體商人華某某1萬元紅包,幫助華某某爭取到改則縣所有學校校服定制項目。“剛開始收的時候忐忑不安,后來發現時長日久也沒有事發,慢慢就坦然接受了。”次仁吉吉自述。
從第一次收受紅包的坦然,可以看到潛規則的意識已經在次仁吉吉心中根深蒂固。她在接受調查時說:“我為人辦事,收點‘辦事費’合情合理,而且此事你情我愿,以前的風氣就是這樣,做得隱蔽些不會被發現。”正是次仁吉吉這種錯誤思想,讓她急速滑向腐化墮落的深淵。
2013年10月,次仁吉吉收受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地區負責人吳某某賄賂3萬元,幫助吳某某打招呼取得項目承建權。2015年3月,次仁吉吉提任阿里地區民政局局長、離開改則縣之前,她分管過的部分單位以歡送名義請次仁吉吉吃飯、喝酒并送禮金3.9萬元。
此時的次仁吉吉,為了個人利益,已經放松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漸漸地將一名黨員干部的職責和使命置之不顧,所剩的只有“剎不住”的貪念。
把扶貧款變為小金庫并縱容各鄉鎮“上行下效”
翻閱卷宗,可以看到,次仁吉吉也是貧困人家長大的孩子,她本應比別人更能體會貧困群眾的疾苦。然而,在她有能力、有條件幫助他們的時候,次仁吉吉卻忘了本,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使命忘得一干二凈,成為了金錢的“俘虜”。貪婪的目光轉向了貧困群眾的“救命錢”。
2015年,次仁吉吉指使麻米鄉洛某某套取次吾嘎姆村和定昌村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資金7萬元,將其中的3萬元據為己有。在次仁吉吉看來,只截取3萬元已經是“手下留情”。但對于改則縣人均年純收入不超過3000元的貧困家庭來說,3萬元已經相當于1個人10年的收入。
2015年,次仁吉吉以慰問貧困群眾的名義從改則縣扶貧辦支取現金10萬元,自己留下8.8萬元。
慰問,是一個充滿溫馨的詞匯。但是,次仁吉吉在開展慰問活動時,把最大的“蛋糕”留給了自己,卻還收取被慰問者最真誠的感激之情,標榜出自己關心群眾疾苦的模樣。
次仁吉吉被不斷膨脹的欲望所吞噬,打起了扶貧專項資金的主意。她指使縣扶貧辦套取扶貧專項資金199萬余元存入小金庫,還允許各鄉鎮挪用扶貧專項資金,企圖以“上行下效”來形成利益共同體,達到“安全”謀取私利的目的。
私設小金庫后,次仁吉吉既當主管,又當“出納”,既是管理者,又是“采購員”,公私不分。一張假發票,找個理由,自己簽上字,就可以報銷提現,任由自己揮霍,制度、禁令對她來說形同虛設,單位儼然成了她的“提款機”。
經查,2012年至2015年,次仁吉吉從小金庫中挪用套取扶貧專項資金26萬余元,揮霍扶貧專項資金8萬余元。(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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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捐”牽出貪局長
來源: 時間:2017-08-01
西藏自治區改則縣原副縣長,阿里地區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次仁吉吉出生在農村,然而在走上領導崗位后,她沒有回報家鄉、回報父老,卻是以權謀私、一心想著金錢,甚至把手伸向了貧困群眾的救命錢——
“詐捐”牽出貪局長
2016年6月,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改則縣原副縣長,阿里地區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次仁吉吉因套取、挪用、貪污、揮霍國家扶貧項目專項資金,收受賄賂,收受干部職工禮金,玩忽職守、造成扶貧專項資金流失等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次隨意拍板的“愛心倡議”牽出腐敗案
次仁吉吉的“現形記”,得從一次“詐捐”風波說起。
2015年5月,次仁吉吉從改則縣副縣長任上被提拔到阿里地區民政局擔任主要領導3個多月,讓她沒有想到的是,一次“習以為常”的擅權妄為,讓剛上任的她點燃了自己“落馬”的“導火線”。
2015年5月,兩名自稱為貧困青少年募捐圖書的外地商人找上了阿里地區民政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在接待并了解情況后,這名工作人員將情況匯報給了次仁吉吉。然而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未對這兩人身份做任何核實、調查的情況下,次仁吉吉就隨意拍板應下,表示大力支持。緊接著,該活動以阿里地區民政局的名義,向阿里地區各縣、地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發出了《關于組織開展〈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系列叢書〉捐贈活動的倡議書》,一場以關愛青少年為名的詐捐活動在阿里地區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我去捐款的時候,發現現場工作人員不是該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催款特別積極,覺得他們的行為有些可疑。所以,就向阿里地區紀委舉報了這件事情。”識破這場詐捐活動的,正是一位經驗老到的企業家。
隨后,阿里地區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由此,次仁吉吉的違紀問題一一浮出水面。
信奉潛規則而任由貪欲之門洞開
1988年,次仁吉吉大學畢業后回到家鄉日土縣參加工作,在組織培養和自身努力下,逐漸成長為一名分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
面對來之不易的權力,次仁吉吉燃起的不是奮斗的激情,卻是貪欲。
靠著自己的職務影響和人脈關系為他人辦事,她成功將權力變現。只要有請托人找到她的,不論老板大小、不管實力如何,一律收錢辦事,從小到幾百元的紅包,到大到幾萬元的現金“感謝費”,來者不拒、大小通吃。為了幫助利益關系人把項目拿到手,次仁吉吉還多次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打招呼。
2011年4月,次仁吉吉收受個體商人華某某1萬元紅包,幫助華某某爭取到改則縣所有學校校服定制項目。“剛開始收的時候忐忑不安,后來發現時長日久也沒有事發,慢慢就坦然接受了。”次仁吉吉自述。
從第一次收受紅包的坦然,可以看到潛規則的意識已經在次仁吉吉心中根深蒂固。她在接受調查時說:“我為人辦事,收點‘辦事費’合情合理,而且此事你情我愿,以前的風氣就是這樣,做得隱蔽些不會被發現。”正是次仁吉吉這種錯誤思想,讓她急速滑向腐化墮落的深淵。
2013年10月,次仁吉吉收受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地區負責人吳某某賄賂3萬元,幫助吳某某打招呼取得項目承建權。2015年3月,次仁吉吉提任阿里地區民政局局長、離開改則縣之前,她分管過的部分單位以歡送名義請次仁吉吉吃飯、喝酒并送禮金3.9萬元。
此時的次仁吉吉,為了個人利益,已經放松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漸漸地將一名黨員干部的職責和使命置之不顧,所剩的只有“剎不住”的貪念。
把扶貧款變為小金庫并縱容各鄉鎮“上行下效”
翻閱卷宗,可以看到,次仁吉吉也是貧困人家長大的孩子,她本應比別人更能體會貧困群眾的疾苦。然而,在她有能力、有條件幫助他們的時候,次仁吉吉卻忘了本,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使命忘得一干二凈,成為了金錢的“俘虜”。貪婪的目光轉向了貧困群眾的“救命錢”。
2015年,次仁吉吉指使麻米鄉洛某某套取次吾嘎姆村和定昌村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資金7萬元,將其中的3萬元據為己有。在次仁吉吉看來,只截取3萬元已經是“手下留情”。但對于改則縣人均年純收入不超過3000元的貧困家庭來說,3萬元已經相當于1個人10年的收入。
2015年,次仁吉吉以慰問貧困群眾的名義從改則縣扶貧辦支取現金10萬元,自己留下8.8萬元。
慰問,是一個充滿溫馨的詞匯。但是,次仁吉吉在開展慰問活動時,把最大的“蛋糕”留給了自己,卻還收取被慰問者最真誠的感激之情,標榜出自己關心群眾疾苦的模樣。
次仁吉吉被不斷膨脹的欲望所吞噬,打起了扶貧專項資金的主意。她指使縣扶貧辦套取扶貧專項資金199萬余元存入小金庫,還允許各鄉鎮挪用扶貧專項資金,企圖以“上行下效”來形成利益共同體,達到“安全”謀取私利的目的。
私設小金庫后,次仁吉吉既當主管,又當“出納”,既是管理者,又是“采購員”,公私不分。一張假發票,找個理由,自己簽上字,就可以報銷提現,任由自己揮霍,制度、禁令對她來說形同虛設,單位儼然成了她的“提款機”。
經查,2012年至2015年,次仁吉吉從小金庫中挪用套取扶貧專項資金26萬余元,揮霍扶貧專項資金8萬余元。(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