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皮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懷化市檢察院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日前,懷化市檢察院已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皮林,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懷化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與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提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見習記者閆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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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原總經理皮林涉嫌受賄等罪被公訴
來源: 時間:2017-08-11
記者8月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皮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懷化市檢察院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日前,懷化市檢察院已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皮林,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懷化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與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提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見習記者閆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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