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6年度政工專業
職務業務考試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黨支部(黨委):
根據省委省直工委《關于組織2016年度省直政工業務考試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試人員范圍
黨的組織關系隸屬廳機關黨委,在管理崗位的政工人員(由各單位認定)均可參加考試(詳見《河北省政工專業職務評定辦法》,長城網—時代楷模網)。
二、時間安排
(一)8月25日前,以支部(黨委)為單位,填好《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報機關黨委。
(二)9月5日至9月21日,制作準考證。考生登錄郵箱zgs7045@163.com(密碼:zgs123),按提示填寫準考證并貼好照片報機關黨委。
3.考試時間為9月24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合格證有效期限
政工業務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分別是:60分—70分,當年有效;71分—90分,兩年內有效;91分以上三年內有效。
四、復習范圍
2016年度政工業務考試范圍主要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章及時事政治理論題等。
五、有關要求
1.通過單位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2.請各單位嚴格把握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一是省直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主要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方可參加政工業務考試,其他人員不允許參加政工業務考試。二是嚴格把握申報人員的管理崗位條件,不符合管理崗位條件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試。三是對于初次參加政工專業評審的人員參照《河北省政工專業職務評定辦法》第七條執行。
3.遵守報名時間,逾期不能補報。
附件:1.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報名表
2.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準考證
中共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黨委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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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2016年度政工專業 職務業務考試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6-08-16
關于組織2016年度政工專業
職務業務考試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黨支部(黨委):
根據省委省直工委《關于組織2016年度省直政工業務考試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試人員范圍
黨的組織關系隸屬廳機關黨委,在管理崗位的政工人員(由各單位認定)均可參加考試(詳見《河北省政工專業職務評定辦法》,長城網—時代楷模網)。
二、時間安排
(一)8月25日前,以支部(黨委)為單位,填好《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報機關黨委。
(二)9月5日至9月21日,制作準考證。考生登錄郵箱zgs7045@163.com(密碼:zgs123),按提示填寫準考證并貼好照片報機關黨委。
3.考試時間為9月24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合格證有效期限
政工業務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分別是:60分—70分,當年有效;71分—90分,兩年內有效;91分以上三年內有效。
四、復習范圍
2016年度政工業務考試范圍主要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章及時事政治理論題等。
五、有關要求
1.通過單位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2.請各單位嚴格把握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一是省直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主要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方可參加政工業務考試,其他人員不允許參加政工業務考試。二是嚴格把握申報人員的管理崗位條件,不符合管理崗位條件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試。三是對于初次參加政工專業評審的人員參照《河北省政工專業職務評定辦法》第七條執行。
3.遵守報名時間,逾期不能補報。
附件:1.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報名表
2.2016年河北省政工職務業務考試準考證
中共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機關黨委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