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2023年度中央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 ||
發布機構 | 財務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4-00859 |
主題分類 | 重要文件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2024-07-22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資金下達情況
2023年度,中央撥付我省大氣污染防治資金45.2824億元,其中重點任務資金12.2544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28.228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4.8億元。
(二)資金預算下達及績效目標情況
1.資金預算下達情況
根據財政部《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會同財政廳及時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保障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實施。各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為:
(1)重點任務資金
2022年12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1.633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2100.92萬元、承德市1666.11萬元、張家口市538萬元、秦皇島市818萬元、唐山市3111.23萬元、廊坊市657.83萬元、保定市448萬元、滄州市491.4萬元、衡水市371萬元、邢臺市1662.73萬元、邯鄲市4307.53萬元、雄安新區157.25萬元。
2023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關于安排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10.62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3356萬元、承德市5032萬元、張家口市10225萬元、秦皇島市2752萬元、唐山市30228萬元、廊坊市4947萬元、保定市3889萬元、滄州市2574萬元、衡水市3772萬元、邢臺市9546萬元、邯鄲市20216萬元、定州市498萬元、辛集市5153萬元、雄安新區493萬元、省本級3533萬元。
(2)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運行補助)預算的通知》等,將28.228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下達石家莊市26912萬元、張家口市9560萬元、唐山市36188萬元、廊坊市17180萬元、保定市42850萬元、滄州市38213萬元、衡水市25105萬元、邢臺市33082萬元、邯鄲市33581萬元、定州市7502萬元、辛集市3697萬元、雄安新區8410萬元。
(3)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4.8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下達承德市24000萬元、秦皇島市24000萬元。
2.績效目標分解情況
設定我省的區域總體績效目標為: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后十”成果不斷鞏固。產出、效益和群眾滿意度指標主要包含全省細顆粒物濃度、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等內容。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本次自查的各項資金均已撥付,資金撥付率100%,全部落實至具體項目上,目前已經支出348843.1585萬元,預算執行率77.04%。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要求,從項目申報、資金分配、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均符合規定,資金使用基本合理,專款專用,已支持項目184個。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整體目標設定為: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后十”成果不斷鞏固。
完成情況:2023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忠誠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廳黨組部署要求,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穩定鞏固空氣質量“退后十”成效,以敢闖敢干的拼勁和善作善成的韌勁,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全省所有設區市均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十”之外。完成年度設定整體績效目標。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目標值為: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3.8113萬戶、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5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20個、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30個、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300套。
完成情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4.1024萬戶、保障農村地區1296萬多戶冬季取暖補貼、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21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43個、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34個、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324套。
2.效益指標
(1)氮氧化物減排
目標值為: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2)揮發性有機物減排
目標值為: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3)PM2.5年均濃度
目標值為: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4.滿意度指標
目標值為:群眾滿意度指標達到90%。
完成情況:2023年,全省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達到申報時設定的指標要求。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無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資金分配合規合理,社會反應良好。項目完成后,績效評價結果公開。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件: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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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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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等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部門、相關項目承擔單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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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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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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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資金總額: |
452824 |
348843.1585 |
7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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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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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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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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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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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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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科學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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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及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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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合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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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性 |
規范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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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準確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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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良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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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良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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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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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細顆粒物物(PM2.5)和優良天數比率、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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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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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
數量指標 |
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萬戶) |
3.8113 |
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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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個) |
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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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個) |
20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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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個) |
30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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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套) |
300 |
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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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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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取暖績效評分結果 |
平均80分以上 |
平均8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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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項目完工率 |
50.00% |
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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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
PM2.5年均濃度下降(%)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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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優良率(%)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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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數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與國家下達目標要求基本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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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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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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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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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河北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2〕117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3〕35號)要求,中央財政下達我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共6.9411億元,其中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獎勵2億元,已定向下達至承德市1.0998億元、張家口市0.9002億元,全國2022年度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城市獎勵0.3億元已定向下達至廊坊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資金4.6411億元,用于支持省本級及石家莊、承德、秦皇島等11市。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2023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
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共支持項目24個,目前,已建成5個,正在實施12個,未開工7個,支出16179.1491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3.3%。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我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支持省級或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我省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3年,在上半年高溫少雨、下半年特大洪水等壓力疊加下,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零;白洋淀水質鞏固保持Ⅲ類標準;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100%,潮河、白河、沙河、黎河等京津水源上游出境斷面均達到Ⅱ類及以上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8.3%;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及完成情況
(1)新增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項目2個。自評結果:完成。組織開展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唐山曹妃甸經濟技術開發區2個國家級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項目,啟動編制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修復方案。
(2)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7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073km2。
(3)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36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021km2。
(4)新增水生植被修復面積0.46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水生植被修復面積約0.041km2。
(5)新增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21km。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約19.6km。
2.質量指標
項目驗收合格率100%。自評結果:完成。已完工5個項目中4個已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率100%。
3.時效指標
(1)項目開工率100%。自評結果:部分完成。開工或已完成項目14個,開工率73.7%。
(2)項目完工率25%以上。自評結果:完成。完工項目5個,完工率26.3%。
4.生態效益指標
(1)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7.6%,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2.8個百分點。
(2)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我省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5個百分點。
(3)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4)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達標情況。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我省國家地下水環境質量區域考核點Ⅴ類水比例25.7%,達到27.1%以下的考核目標。
5.相關受益方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0%。自評結果:完成。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
1.由于多數水污染防治項目工程量大、投資較高,造成部分地區對專項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等靠思想嚴重,存在“不見錢不開工”的現象。一些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手續不齊全,資金到位后不能馬上實施,還需要細化或調整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實際與入庫申報內容存在不一致。
2.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謀劃和儲備力度不足。按照中央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相關要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應按入庫程序要求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支持。由于張家口、承德等市涉及橫向生態補償地區項目儲備不足,致使補償資金遲遲不能安排到具體項目上。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2.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四、缺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與年度各市生態環境局職能工作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相結合,項目進展滯后、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
評表
附件
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水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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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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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69411 |
16179.1491 |
23.3%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69411 |
16179.1491 |
23.3% |
||||
地方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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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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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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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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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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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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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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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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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不存在執行數偏離預算數較多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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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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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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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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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省級或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
2023年,在上半年高溫少雨、下半年特大洪水等壓力疊加下,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零;白洋淀水質鞏固保持Ⅲ類標準;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100%,潮河、白河、沙河、黎河等京津水源上游出境斷面均達到Ⅱ類及以上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8.3%;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新增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項目數量(個) |
2 |
2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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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濕地恢復面積(km2) |
0.7 |
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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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km2) |
0.36 |
0.021 |
|||||
水生植被修復面積(km2) |
0.46 |
0.041 |
|||||
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km) |
21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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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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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開工率 |
100% |
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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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率 |
≥25% |
2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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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生態效益 |
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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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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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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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達標情況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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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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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央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3年度中央下達的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有關情況進行了績效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報送如下: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2022年10月、2023年7月,中央財政分兩批下達河北省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共計22051萬元,年度總體目標包括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實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治理工程,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防控和周邊監測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我省已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將資金分解下達相關部門及市縣,并將績效目標分解至各項目。已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等22個具體項目。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執行數共計4089.09萬元,年度資金執行率18.54%。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3號)規定,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周期為2-5年,我廳將繼續強化督導調度,推進項目加快實施并取得實效,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堅持從嚴管理,切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類項目儲備和實施質量。
一是完善政策機制。根據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河北實際,印發《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關于加強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的意見》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強化幫扶指導。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清單化的原則,在培訓會中設置資金項目管理專題,組織專家開展幫扶指導,幫助全面排查污染隱患,深入挖掘項目潛力,提升項目謀劃質量,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同時,督促各市局加強縣區謀劃項目的指導審核,嚴把項目必要性、精準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建設方案可行性。
三是加強入庫審核。認真落實《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財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對各地申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的項目逐一進行技術審查,擇優申報儲備項目。
(三)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是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在石家莊市行唐縣、唐山市曹妃甸區等地啟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掌控污染成因,支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二是實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治理工程。積極推進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底泥的調查整治,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實施歷史遺留固體廢物調查治理類項目4個。
三是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防控和周邊監測。支持張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滄州、邯鄲5市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為判定企業土壤污染責任、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提供有力依據,為土壤污染防治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四是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我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各地對2023年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安全利用率進行核算,納入核算基數的669個地塊(以全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已全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實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2023年我省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結果為100%,實現了“有效保障”,得滿分。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
(1)數量指標
①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500個。2023年度實施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測土壤點位162個、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項目監測土壤點位536個,張家口市橋東區采礦區污染源初步調查監測土壤點位1310個,已采樣監測點位數共2008個,完成目標任務。
②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000畝,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3000畝,完成目標任務。
③開展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個。2023年度資金共支持開展原柏鄉縣磷肥廠廢渣清理、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老西溝鉻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張家口市赤城縣東卯鎮上碌碡灣村土法煉金區歷史遺留廢渣治理3個項目,完成目標任務。
④清理污染底泥(萬噸)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萬噸。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老西溝鉻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為跨年度項目,目前正在實施,該項目按計劃將于2024年6月完工,預計清理污染底泥11.38萬噸,完成任務目標。
③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個。2023年,全省共有11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⑥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2023年,全省共有11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效果評估工作,效果評估通過率為100%,完成任務目標。
(2)質量指標——項目驗收合格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7個已完工項目均通過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3)時效指標
①項目開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中,14個項目已開工,開工率63.6%。8個未開工項目中,6個項目因第二批資金下達較晚,2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涉及調整,尚未開工。
②項目完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中已完工項目7個,分別為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項目,完工率31.8%,完成目標任務。
2.效益指標
生態效益指標——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指標目標值為基本消除。2023年,河北省不斷強化治土力度,緊盯目標真抓實干,聚焦重點強力攻堅,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積極推進耕地分類管理,經組織各地開展效果評估,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著力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建設用地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3.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90%。已完工的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7個項目,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支撐,改善在產企業設施設備運行環境,群眾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90%,完成目標任務。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情況總體良好,績效目標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周期普遍較長,工程類項目需進行前期準備,部分項目進展稍有延遲。下一步,我廳將進一步加大督導力度,督促相關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和項目所在地政府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采取有力措施,推進項目加快實施,按照合同規定完成資金撥付,并加強項目績效評價,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效益。
一是強化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要求項目所在地政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督促協調工程進度。同時,完善治理修復項目效果評估資料和其他竣工驗收資料,總結項目經驗,盡早發揮專項資金項目的示范效應。
二是嚴格項目管理,確保資金依法依規使用。督促各市、縣(市、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加強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定期檢查調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實施進度、項目成效等情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完畢后,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有效性,以及土壤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和規定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是加強項目謀劃,提升工程建設水平。以減少區域土壤污染物總量,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嚴控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指導各地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提前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方案編報等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項目建設內容,避免資金“等”項目。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地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相結合,對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22051 |
4089.09 |
18.54%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22051 |
4089.09 |
18.54% |
|||||
地方財政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
||||||
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
||||||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
||||||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1.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 |
1.持續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降低糧食等農產品中重金屬超標風險;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 |
≥1500個 |
2008個 |
|
|||
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 |
≥2000畝 |
3000畝 |
|
|||||
開展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 |
≥3個 |
3個 |
|
|||||
清理污染底泥 |
≥10萬噸 |
跨年度實施項目,計劃2024年6月完工,預計清理底泥11.38萬噸。 |
|
|||||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 |
≥1塊 |
11塊 |
|
|||||
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
100% |
100% |
|
|||||
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64% |
因部分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時間較長,部分項目尚未開工。下一步將持續盯辦未開工項目進展,按期完成工作目標。 |
||||
項目完工率 |
≥20% |
32% |
|
|||||
效 |
生態效益 |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基本消除 |
實施歷史遺留污染源整治項目,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90% |
90% |
|
河北省2023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央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3年度中央下達的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有關情況進行了績效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報送如下: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2〕119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3〕33號),中央財政共下達我省2023年度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共16834萬元。
河北省財政廳分別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4月,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107號)與《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冀財資環〔2023〕48號),將資金下達各地。總體目標為:全省新增完成73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2023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全省執行數11965.81萬元,執行率為71.08%。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地農村環境整治項目進展情況實施月調度,并對進展慢的地區進行了全省通報,督促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進度。根據各市報送的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績效自評報告,全省各資金執行單位均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管理,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按照工程撥付相關財務規定及實際合同金額撥付。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完成4325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目前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指標1: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莊數量≥73
全省新增完成73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完成4325個村莊,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2:村莊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于村人數≥60%
村莊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于村人數60%的建制村比例為60%。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3:受益人口77257人
受益人口77257人。目前受益400余萬人,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5:建制村所在鎮、村相關人員及村民對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的滿意度≥90%
經隨機測評,截至目前經治理過的村莊各地區村民滿意度均≥90%。該項指標已完成。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部分項目未完成施工。秦皇島北戴河新區飲馬河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原因分析:二期手續審批正在走流程,造成項目進展較慢。下一步改進措施:盡快和管委會溝通,加快手續審批流程,加快項目進度抓緊施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
(二)部分項目中央資金支出進度慢。比如雄安新區昝崗片區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目前正準備招標,中央資金支出為0。原因分析:前期已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管網排查,勘察測繪,招標組織評審工作,目前進行組織招標,計劃于4月份完成招標工作,進入工程實施階段,并按合同約定撥付對應工程款項。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項目手續審批,加快施工進度按要求資金支出。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將按照要求進行公開。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農村環境整治 |
||||||
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16834 |
11965.81 |
71.08%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16834 |
11965.81 |
71.08% |
||||
地方財政資金 |
0 |
0 |
|
||||
其他資金 |
0 |
0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按照入庫指南要求,競爭性評審專家評分優選 |
|
|||||
下達及時性 |
下達及時,按要求分配。 |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專項資金支付制度撥付資金,確保合法合規 |
|
|||||
使用規范性 |
強化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
|
|||||
執行準確性 |
按標準執行,確保資金管理準確有效。 |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強化健全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切實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 |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要求嚴格執行公司或機構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 |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2023年完成全省實現73個行政村農村污水治理,消減污染物排放強度;解決生活污水亂倒亂排問題,消除污染隱患,提升農村整體面貌,同時促進改善伊遜河、秦皇島入海河流-飲馬河水質;建設553套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備,鋪設管網400千米,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推動省會石家莊上游水源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
全省已完成4325個村莊的污水治理,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指標1: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莊數量 |
73 |
4325 |
|
||
質量指標 |
指標1:經過整治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 |
≥60% |
60% |
|
|||
時效指標 |
指標1:項目開工率 |
90% |
80% |
督促加快進度 |
|||
成本指標 |
指標1:項目完工率 |
40% |
60% |
|
|||
社會效益 |
指標1:受益人口 |
77257人 |
400余萬人 |
|
|||
生態效益 |
指標1: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
明顯改善 |
明顯改善 |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指標1: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水平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指標1:建制村所在鎮、村相關人員及村民對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的滿意度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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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度中央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報告
來源:財務處 時間:2024-07-22
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資金下達情況
2023年度,中央撥付我省大氣污染防治資金45.2824億元,其中重點任務資金12.2544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28.228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4.8億元。
(二)資金預算下達及績效目標情況
1.資金預算下達情況
根據財政部《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會同財政廳及時將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保障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實施。各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為:
(1)重點任務資金
2022年12月,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1.633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2100.92萬元、承德市1666.11萬元、張家口市538萬元、秦皇島市818萬元、唐山市3111.23萬元、廊坊市657.83萬元、保定市448萬元、滄州市491.4萬元、衡水市371萬元、邢臺市1662.73萬元、邯鄲市4307.53萬元、雄安新區157.25萬元。
2023年7月,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關于安排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10.62億元重點任務資金下達石家莊市3356萬元、承德市5032萬元、張家口市10225萬元、秦皇島市2752萬元、唐山市30228萬元、廊坊市4947萬元、保定市3889萬元、滄州市2574萬元、衡水市3772萬元、邢臺市9546萬元、邯鄲市20216萬元、定州市498萬元、辛集市5153萬元、雄安新區493萬元、省本級3533萬元。
(2)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運行補助)預算的通知》等,將28.228億元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下達石家莊市26912萬元、張家口市9560萬元、唐山市36188萬元、廊坊市17180萬元、保定市42850萬元、滄州市38213萬元、衡水市25105萬元、邢臺市33082萬元、邯鄲市33581萬元、定州市7502萬元、辛集市3697萬元、雄安新區8410萬元。
(3)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將4.8億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獎補資金下達承德市24000萬元、秦皇島市24000萬元。
2.績效目標分解情況
設定我省的區域總體績效目標為: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后十”成果不斷鞏固。產出、效益和群眾滿意度指標主要包含全省細顆粒物濃度、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等內容。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本次自查的各項資金均已撥付,資金撥付率100%,全部落實至具體項目上,目前已經支出348843.1585萬元,預算執行率77.04%。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要求,從項目申報、資金分配、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均符合規定,資金使用基本合理,專款專用,已支持項目184個。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整體目標設定為: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后十”成果不斷鞏固。
完成情況:2023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忠誠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廳黨組部署要求,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穩定鞏固空氣質量“退后十”成效,以敢闖敢干的拼勁和善作善成的韌勁,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全省所有設區市均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十”之外。完成年度設定整體績效目標。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目標值為: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3.8113萬戶、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5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20個、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30個、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300套。
完成情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4.1024萬戶、保障農村地區1296萬多戶冬季取暖補貼、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21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43個、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34個、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324套。
2.效益指標
(1)氮氧化物減排
目標值為: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氮氧化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2)揮發性有機物減排
目標值為: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3)PM2.5年均濃度
目標值為: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完成情況: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4.滿意度指標
目標值為:群眾滿意度指標達到90%。
完成情況:2023年,全省所有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全部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達到申報時設定的指標要求。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無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資金分配合規合理,社會反應良好。項目完成后,績效評價結果公開。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件: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氣代煤電代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等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部門、相關項目承擔單位等。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452824 |
348843.1585 |
77.04%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
|
|
||||||
地方財政資金 |
|
|
|
||||||
其他資金 |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科學 |
無 |
|||||||
下達及時性 |
及時 |
無 |
|||||||
撥付合規性 |
合規 |
無 |
|||||||
使用規范性 |
規范 |
無 |
|||||||
執行準確性 |
準確 |
無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良好 |
無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良好 |
無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2023年,全省細顆粒物物(PM2.5)和優良天數比率、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達到國家下達目標 |
完成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戶數(萬戶) |
3.8113 |
4.1024 |
|
||||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個) |
5 |
21 |
|
||||||
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數量(個) |
20 |
43 |
|
||||||
新增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數量(含交通空氣質量監測站)(個) |
30 |
34 |
|
||||||
新增空氣質量監測監管設備套數(套) |
300 |
324 |
|
||||||
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00% |
100.00% |
|
|||||
清潔取暖績效評分結果 |
平均80分以上 |
平均80分以上 |
|
||||||
時效指標 |
項目完工率 |
50.00% |
60.33% |
|
|||||
|
生態效益 |
PM2.5年均濃度下降(%)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空氣質量優良率(%)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重污染天數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與國家下達目標要求基本持平 |
|
||||||
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少(%)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90% |
|
(2023年度)
河北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2〕117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3〕35號)要求,中央財政下達我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共6.9411億元,其中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獎勵2億元,已定向下達至承德市1.0998億元、張家口市0.9002億元,全國2022年度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城市獎勵0.3億元已定向下達至廊坊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資金4.6411億元,用于支持省本級及石家莊、承德、秦皇島等11市。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2023年底,資金已全部下達,資金到位率100%。
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共支持項目24個,目前,已建成5個,正在實施12個,未開工7個,支出16179.1491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3.3%。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我省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年度總體目標為:支持省級或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完成情況:通過專項資金引領帶動作用,我省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3年,在上半年高溫少雨、下半年特大洪水等壓力疊加下,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零;白洋淀水質鞏固保持Ⅲ類標準;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100%,潮河、白河、沙河、黎河等京津水源上游出境斷面均達到Ⅱ類及以上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8.3%;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及完成情況
(1)新增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項目2個。自評結果:完成。組織開展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唐山曹妃甸經濟技術開發區2個國家級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項目,啟動編制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修復方案。
(2)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7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濕地恢復面積0.073km2。
(3)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36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0.021km2。
(4)新增水生植被修復面積0.46km2。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水生植被修復面積約0.041km2。
(5)新增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21km。自評結果:部分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實施項目中新增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約19.6km。
2.質量指標
項目驗收合格率100%。自評結果:完成。已完工5個項目中4個已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率100%。
3.時效指標
(1)項目開工率100%。自評結果:部分完成。開工或已完成項目14個,開工率73.7%。
(2)項目完工率25%以上。自評結果:完成。完工項目5個,完工率26.3%。
4.生態效益指標
(1)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7.6%,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2.8個百分點。
(2)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我省國考斷面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為零,超過國家下達目標2.5個百分點。
(3)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自評結果:完成。
(4)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達標情況。自評結果:完成。2023年,我省國家地下水環境質量區域考核點Ⅴ類水比例25.7%,達到27.1%以下的考核目標。
5.相關受益方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0%。自評結果:完成。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
1.由于多數水污染防治項目工程量大、投資較高,造成部分地區對專項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等靠思想嚴重,存在“不見錢不開工”的現象。一些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手續不齊全,資金到位后不能馬上實施,還需要細化或調整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實際與入庫申報內容存在不一致。
2.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謀劃和儲備力度不足。按照中央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相關要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支持項目應按入庫程序要求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支持。由于張家口、承德等市涉及橫向生態補償地區項目儲備不足,致使補償資金遲遲不能安排到具體項目上。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出對重點項目的審計建議,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2.加強日常工作調度,開展資金項目業務培訓,指導并組織各地結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編制實施方案,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推進項目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四、缺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與年度各市生態環境局職能工作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相結合,項目進展滯后、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附件: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
評表
附件
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水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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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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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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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資金總額: |
69411 |
16179.1491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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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69411 |
16179.1491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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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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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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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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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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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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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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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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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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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不存在執行數偏離預算數較多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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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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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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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支持省級或有關市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湖泊)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實現重點流域水質達標斷面個數有所增加,良好水體水質穩中向好。 |
2023年,在上半年高溫少雨、下半年特大洪水等壓力疊加下,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零;白洋淀水質鞏固保持Ⅲ類標準;京津水源上游河流國考斷面優良比例達到100%,潮河、白河、沙河、黎河等京津水源上游出境斷面均達到Ⅱ類及以上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8.3%;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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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 |
數量指標 |
新增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項目數量(個) |
2 |
2 |
部分項目工程進度較慢,正在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 |
||
新增濕地恢復面積(km2) |
0.7 |
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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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面積(km2) |
0.36 |
0.021 |
|||||
水生植被修復面積(km2) |
0.46 |
0.041 |
|||||
河道及護岸生態修整長度(km) |
21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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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時效指標 |
開工率 |
100% |
73.7% |
|
|||
完工率 |
≥25% |
26.3% |
|
||||
效 |
生態效益 |
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地表水劣Ⅴ類水體降低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達標情況 |
達到國家下達的年度標準值 |
完成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群眾滿意度 |
≥90% |
完成 |
|
河北省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央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3年度中央下達的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有關情況進行了績效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報送如下: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2022年10月、2023年7月,中央財政分兩批下達河北省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共計22051萬元,年度總體目標包括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實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治理工程,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防控和周邊監測等。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我省已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將資金分解下達相關部門及市縣,并將績效目標分解至各項目。已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等22個具體項目。
二、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執行數共計4089.09萬元,年度資金執行率18.54%。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3號)規定,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周期為2-5年,我廳將繼續強化督導調度,推進項目加快實施并取得實效,切實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堅持從嚴管理,切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類項目儲備和實施質量。
一是完善政策機制。根據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河北實際,印發《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關于加強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的意見》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強化幫扶指導。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清單化的原則,在培訓會中設置資金項目管理專題,組織專家開展幫扶指導,幫助全面排查污染隱患,深入挖掘項目潛力,提升項目謀劃質量,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同時,督促各市局加強縣區謀劃項目的指導審核,嚴把項目必要性、精準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建設方案可行性。
三是加強入庫審核。認真落實《河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財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對各地申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的項目逐一進行技術審查,擇優申報儲備項目。
(三)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是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在石家莊市行唐縣、唐山市曹妃甸區等地啟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掌控污染成因,支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二是實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治理工程。積極推進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污染底泥的調查整治,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實施歷史遺留固體廢物調查治理類項目4個。
三是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防控和周邊監測。支持張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滄州、邯鄲5市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為判定企業土壤污染責任、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提供有力依據,為土壤污染防治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四是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我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各地對2023年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安全利用率進行核算,納入核算基數的669個地塊(以全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已全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實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2023年我省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結果為100%,實現了“有效保障”,得滿分。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
(1)數量指標
①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500個。2023年度實施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測土壤點位162個、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項目監測土壤點位536個,張家口市橋東區采礦區污染源初步調查監測土壤點位1310個,已采樣監測點位數共2008個,完成目標任務。
②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畝)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000畝,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行唐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中試)完成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3000畝,完成目標任務。
③開展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3個。2023年度資金共支持開展原柏鄉縣磷肥廠廢渣清理、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老西溝鉻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張家口市赤城縣東卯鎮上碌碡灣村土法煉金區歷史遺留廢渣治理3個項目,完成目標任務。
④清理污染底泥(萬噸)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萬噸。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老西溝鉻砷污染底泥治理工程為跨年度項目,目前正在實施,該項目按計劃將于2024年6月完工,預計清理污染底泥11.38萬噸,完成任務目標。
③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個)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個。2023年,全省共有11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風險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可以安全利用,有效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完成目標任務。
⑥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2023年,全省共有11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完成效果評估工作,效果評估通過率為100%,完成任務目標。
(2)質量指標——項目驗收合格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中,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7個已完工項目均通過驗收,完成目標任務。
(3)時效指標
①項目開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10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中,14個項目已開工,開工率63.6%。8個未開工項目中,6個項目因第二批資金下達較晚,2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涉及調整,尚未開工。
②項目完工率
該項指標目標值為20%。截至目前,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中已完工項目7個,分別為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項目,完工率31.8%,完成目標任務。
2.效益指標
生態效益指標——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指標目標值為基本消除。2023年,河北省不斷強化治土力度,緊盯目標真抓實干,聚焦重點強力攻堅,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積極推進耕地分類管理,經組織各地開展效果評估,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著力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管,建設用地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遏制,有效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3.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90%。已完工的河北省區域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河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及調查監測試、河北省典型行業企業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頭預防綠色化改造、唐鋼美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預防7個項目,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策提供支撐,改善在產企業設施設備運行環境,群眾滿意度、服務對象滿意度≥90%,完成目標任務。
三、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進行情況總體良好,績效目標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周期普遍較長,工程類項目需進行前期準備,部分項目進展稍有延遲。下一步,我廳將進一步加大督導力度,督促相關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和項目所在地政府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采取有力措施,推進項目加快實施,按照合同規定完成資金撥付,并加強項目績效評價,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效益。
一是強化實施調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要求項目所在地政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督促協調工程進度。同時,完善治理修復項目效果評估資料和其他竣工驗收資料,總結項目經驗,盡早發揮專項資金項目的示范效應。
二是嚴格項目管理,確保資金依法依規使用。督促各市、縣(市、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加強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定期檢查調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實施進度、項目成效等情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完畢后,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有效性,以及土壤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和規定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是加強項目謀劃,提升工程建設水平。以減少區域土壤污染物總量,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嚴控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為目標,指導各地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提前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方案編報等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項目建設內容,避免資金“等”項目。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與年度各地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相結合,對預算執行率低等情況將酌情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實現績效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
資金投入情況 |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
年度資金總額: |
22051 |
4089.09 |
18.54%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22051 |
4089.09 |
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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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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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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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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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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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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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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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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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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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本級預算或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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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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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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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進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 |
1.持續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降低糧食等農產品中重金屬超標風險; |
|||||||
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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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
數量指標 |
完成土壤污染監測點位數 |
≥1500個 |
2008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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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用地安全利用面積 |
≥2000畝 |
30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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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土壤污染源治理數量 |
≥3個 |
3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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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污染底泥 |
≥10萬噸 |
跨年度實施項目,計劃2024年6月完工,預計清理底泥11.38萬噸。 |
|
|||||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地塊數 |
≥1塊 |
11塊 |
|
|||||
建設用地、農用地管控或修復項目效果評估通過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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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項目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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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項目開工率 |
100% |
64% |
因部分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時間較長,部分項目尚未開工。下一步將持續盯辦未開工項目進展,按期完成工作目標。 |
||||
項目完工率 |
≥20% |
32% |
|
|||||
效 |
生態效益 |
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基本消除 |
實施歷史遺留污染源整治項目,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隱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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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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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央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2023年度中央下達的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有關情況進行了績效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報送如下: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2〕119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財資環〔2023〕33號),中央財政共下達我省2023年度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共16834萬元。
河北省財政廳分別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4月,印發《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冀財資環〔2022〕107號)與《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冀財資環〔2023〕48號),將資金下達各地。總體目標為:全省新增完成73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2023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全省執行數11965.81萬元,執行率為71.08%。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地農村環境整治項目進展情況實施月調度,并對進展慢的地區進行了全省通報,督促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進度。根據各市報送的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績效自評報告,全省各資金執行單位均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管理,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按照工程撥付相關財務規定及實際合同金額撥付。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完成4325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目前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指標1: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莊數量≥73
全省新增完成73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完成4325個村莊,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2:村莊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于村人數≥60%
村莊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于村人數60%的建制村比例為60%。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3:受益人口77257人
受益人口77257人。目前受益400余萬人,該項指標已完成。
指標5:建制村所在鎮、村相關人員及村民對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的滿意度≥90%
經隨機測評,截至目前經治理過的村莊各地區村民滿意度均≥90%。該項指標已完成。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部分項目未完成施工。秦皇島北戴河新區飲馬河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原因分析:二期手續審批正在走流程,造成項目進展較慢。下一步改進措施:盡快和管委會溝通,加快手續審批流程,加快項目進度抓緊施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
(二)部分項目中央資金支出進度慢。比如雄安新區昝崗片區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目前正準備招標,中央資金支出為0。原因分析:前期已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管網排查,勘察測繪,招標組織評審工作,目前進行組織招標,計劃于4月份完成招標工作,進入工程實施階段,并按合同約定撥付對應工程款項。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項目手續審批,加快施工進度按要求資金支出。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將按照要求進行公開。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附: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
目標自評表
附件
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轉移支付區域(項目)
績效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項目)名稱 |
農村環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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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門 |
生態環境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
資金使用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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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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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預算執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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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資金總額: |
16834 |
11965.81 |
71.08%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16834 |
11965.81 |
71.08% |
||||
地方財政資金 |
0 |
0 |
|
||||
其他資金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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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情況 |
|
情況說明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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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學性 |
按照入庫指南要求,競爭性評審專家評分優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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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及時性 |
下達及時,按要求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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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專項資金支付制度撥付資金,確保合法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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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性 |
強化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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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準確性 |
按標準執行,確保資金管理準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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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強化健全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切實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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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要求嚴格執行公司或機構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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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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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完成全省實現73個行政村農村污水治理,消減污染物排放強度;解決生活污水亂倒亂排問題,消除污染隱患,提升農村整體面貌,同時促進改善伊遜河、秦皇島入海河流-飲馬河水質;建設553套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備,鋪設管網400千米,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推動省會石家莊上游水源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
全省已完成4325個村莊的污水治理,經過治理的村莊,生活污水亂排亂倒得到有效解決,村莊人居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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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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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
數量指標 |
指標1: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莊數量 |
73 |
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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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指標1:經過整治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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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指標1:項目開工率 |
90% |
80% |
督促加快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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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指標1:項目完工率 |
4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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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指標1:受益人口 |
77257人 |
400余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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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
指標1: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
明顯改善 |
明顯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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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指標 |
指標1: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水平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 |
指標1:建制村所在鎮、村相關人員及村民對本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的滿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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