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省政府法制辦:
2017年,我廳按照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部署,在省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圓滿完成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以推行三項制度為契機,依法履職盡責
實施三項制度是我省依法行政的重大標志,也是環保部門加強履職的有力抓手。省政府《關于印發河北省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7〕14號)印發后,我廳高度重視,成立了由主管法制的副廳長為組長、主管執法的監察專員為副組長的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并由政策法規處、綜合執法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制定了我廳《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將各項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
責任處室、完成時限。制定了3個辦法,編制了4類文本、5個清單,相關制度材料初稿5月27日按期提交省法制辦審查。按照省法制辦審查意見,我們修改完善、印發施行。按照推行三項制度的有關要求,在廳門戶網站設立了行政執法公示專欄,我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信息全部網上公開,2017年共公開各類信息524條。2月14日我廳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定(試行)>的通知》,被省法制辦收錄為參考文本。2017年完成了大氣執法專項行動第一批68件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我廳僅有的收費事項排污費已于今年1月1日起停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等協同監管機制。制定了《2017年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調整了任務比例,明確了工作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和要求。2017年,全省納入雙隨機監管企業家次共計85810家,一般排污單位39243家,重點排污單位1195家,特殊監管對象247家。截至11月底,全省共計抽查企業(點位)數量36257家,其中,一般排污單位32995家次、重點排污單位2048家次、特殊監管對象638家次,按要求比例完成了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抽查工作。
二、完善機制保障,實施依法決策
依法決策是省級環保部門宏觀管理的基礎和前提。一是推進《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修訂。《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已經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會議初審,修改完善后將再上人大常委會審議,我省為全國率先啟動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省份。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河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規范性文件公開的審查和督促約束機制的指導意見》,制定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辦法》,明確了規范性文件的范圍、審查條件、程序以及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組織對涉及我廳的9件規章、19件省政府規范性文件和43件廳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三是落實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相關配套制度,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審查把關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我廳自2009年以來,就設立了法律顧問,聘請律師事務所作為廳法律顧問,在立法、重大決策、行政執法和行政復議、訴訟等涉法領域提供咨詢、論證和代理等服務。同時,建立了法律顧問咨詢制度,規定每周四下午為法律咨詢日,由三個律師事務所派律師輪流值班,接受法律問題咨詢。2017年度,法律顧問單位共為我廳提供法律意見書12件,提供處罰案件法制審核法律意見68件。四是優化決策機制。建立健全議事和決策機制,規范議事和決策程序,一般性決策在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聽取律師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廳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項在提交廳黨組集體討論前,通過廳門戶網站廣泛征求意見,法制機構組織對其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報告,為廳黨組正確決策提供法律依據。2017年度,《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實施意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7年本)》等15個文件以及22個技術標準出臺前都通過廳門戶網站等方式公開征求了公眾意見。法制機構為《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規定》《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細則》等提出了審查意見。
三、加強制度配套,促進規范執法
完善執法配套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關鍵環節。一是規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制定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并在環境處罰案件辦理中嚴格執行。加強對行政執法的檢查監督,每年開展全省環保系統案卷評查活動,查找不足,督促整改,促進規范執法。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辦法,按要求報備重大行政處罰案件。二是全面實行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組織對廳機關、廳屬事業單位行政執法證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吊(注)銷證件8本。組織我廳303人報名參加2017年度省本級行政執法人員線上培訓考試,組織96人參加了省法制辦抽考,新申辦執法證件202個。加強全廳行政證證件管理,制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對我廳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管理、年檢、清理等工作進行了規范。三是加強協調聯動。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設,與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完善協調聯動機制,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加強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加強制度創新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四是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落實《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推動建立健全常態化責任追究機制,制定了《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
(四)強化制約監督,維護環境法治公平正義
監督和制衡是促進環境法制的重要內容,也是化解矛盾防范風險的必要舉措。一是健全內部權力制約機制。優化行政許可審批程序,所有行政許可項目都要通過廳項目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規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行政處罰案件完成法制審核后,必須經廳重大案件審查委員會研究通過。二是自覺接受人大、民主等方面監督。今年以來,組織完成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整改工作,并代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做了匯報。配合省人大組織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重點城市(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河北省國土治理條例》等執法檢查工作。做好建議提案辦理,今年我廳承辦建議提案共計10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98件(主辦49件,會辦49件),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3件,為省政協1號提案主辦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確定重點辦理事項3項,主辦1項,會辦2項。建議提案內容涉及大氣、水、土壤、環境執法、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應急、環保宣傳等多方面環境問題,其中以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問題較為突出。截至目前,我廳已全部完成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我廳在承辦人員緊、任務重、主辦件較去年大幅增加的情況下,仍完成了辦復率100%、答復函規范化率100%、走訪率100%、代表委員對我廳承辦工作滿意率100%的目標。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向社會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在廳門戶網站設立了一級欄目公眾互動欄目,分設了廳長信箱、網上舉報等子欄目,方便群眾監督舉報。此外,為方便群眾舉報大氣污染方面問題,專門在廳門戶網站設立了全省大氣環境突出問題舉報平臺。四是建立環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領導接訪包案制度、污染舉報獎勵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環境問題。2017年度,共受理群眾投訴舉報19507件。五是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制定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辦理規定》,明確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責任,規范辦理工作程序。今年以來,共接到行政訴訟案件4起,每個案件均經兩審,全部審結,無一敗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0起,受理17起,經協調撤回7起,已審結9起,正在審理1起;辦理復議到環保部案件3起,經協調撤回2起,駁回1起;辦理復議到省法制辦案件1起,維持了我廳決定。
五、加強組織領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工作為全局性工作,必須形成共識形成合力。一是成立領導機構。我廳成立了由廳長任組長、主管副廳長任副組長,機關處(室)、廳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單位的省環保廳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專門負責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二是制訂工作計劃。結合環保重點工作,制定印發了《2017年度環境政策法制工作要點》《2017年度環境政策法制宣傳工作要點》《關于貫徹落實〈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的意見》等文件,明確了總體工作思路,健全和規范法治建設工作、運行機制,從制度上保障了法治建設工作有序推進。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的規定,及時報告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制度措施、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等情況。三是強化宣傳交流。“六五”環境日組織開展了法制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12.4”憲法日,在廳機關組織了全體干部職工參加的憲法宣誓活動,在西清公園組織了環境法律法規宣傳解讀等活動。建立環保法治信息交流平臺,編發了6期《河北環保法治》,暢通信息渠道,增進相互交流。四是開展專題培訓。今年上半年組織開展了“全省環保系統依法行政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刑法系列培訓。培訓共分三講(環境污染犯罪、瀆職類罪、貪賄類罪),分別邀請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領導和刑法專家授課。參訓人員普遍反映培訓內容豐富、效果良好,即有理論分析、又有案例解析,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六、抓住改革時機,創新河北特色環境法制
一年來,河北省在體制改革方面,承接了國家改革任務,這是提升我省法制水平的重大機遇。一是進一步完善環保監管體制。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制定改革試點方案并開始試點工作。二是推進環保督察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建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機制,截至目前已對全省11個設區市和2個省直管縣實現了的環保督察全覆蓋。環保部對我省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中央改革辦刊發我省建立環保督察機制做法。三是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2017年8月28日,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印發了《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試行)》。在《責任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編制了《河北省政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劃清權責,55個部門分領248項生態環保責任,省政府26個部門負有151項監管職責。推動河北生態文明建設形成由環保部門和各有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逐步構建起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保護管理新體制。四是進一步完善污染防治體系。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改革,堅持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在全國率先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調度令制度,有針對性地調度污染物傳輸通道城市,共同實施減排措施。3月31日,制定出臺《關于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和18個專項實施方案,明確了河北省近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時間表、路線圖和工作舉措、政策保障。9月11日,制定出臺《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5個專項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任務目標、工作措施。五是推行環境信用評價。探索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借鑒山東、湖南等省經驗,出臺了《河北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對企業環境信用開展評價,并與省政府各部門的誠信系統進行對接,規范和懲戒企業環境行為。六是創新執法手段。加強“智慧環保”建設,依托我廳門戶網站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平臺,環境管理核心業務基本實現信息化。發揮網絡在執法中的作用,暢通網絡舉報渠道,建成“12369”網絡舉報、全省大氣環境突出問題舉報平臺。加大違法信息曝光力度,依托曝光臺欄目,對國控嚴重超標企業監管、掛牌督辦、信訪案件處理結果、行政處罰等信息進行公示公告。推進移動執法,我省環境移動執法系統已在2017年6月底投入使用,實現污染源基礎數據和一線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數據及時傳入環保部環境監管執法平臺。
七、敢于執法亮劍,維護法律權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對環境污染、破壞生態“零容忍”,堅持最嚴格的環境執法,是河北環保執法隊伍一貫努力的方向。全省環保系統堅持白天晚上一起抓,持續開展“利劍斬污”等專項行動,破獲了一批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特別是自2017年9月,進入秋冬季以來,開展了四輪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督察和執法檢查,統籌省市縣三級監測監察執法力量,抽調近1400人,成立11個督察組、155個執法組、21個監測組,采取混合編組、異地執法、交叉執法的方式,運用督查、交辦、復查、問責“四步法”,開展督察執法,共檢查企業(點位)7.3萬個,查處環境問題1.89萬個,查辦違法案件2215起,依法取締關停企業386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79人,解決了一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環境問題難題,切實提升了企業環境法治意識和污染治理責任擔當,推動了全省環境質量的改善。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比2013年下降40%,超額完成大氣“國十條”確定的較2013年下降25%的目標任務,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濃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秋冬季空氣質量為五年來最好,人民群眾感受度明顯好于往年;全省納入國家考核的74個地表水斷面中,達到或好于Ⅲ類比例43.24%,劣Ⅴ類比例35.14%,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考核目標。
特此報告。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