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1334號建議的會辦意見 | ||
發布機構 | 生態環境執法局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226 |
主題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1334號建議的會辦意見
省自然資源廳:
李富平代表提出的“關于優化我省砂石骨料生產基地建設的建議”的建議收悉,現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省生態環境廳高度重視礦山綜合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北省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自然資源廳,組織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據《河北省礦山生產建設標準》,對包括砂石骨料開采的露天礦山企業逐一開展排查工作,逐級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礦山企業持續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并對未完成整治的礦山企業報請當地政府關閉,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實現礦產依法依規開采。
同時,我廳嚴把環境準入關,守好生態底線,從源頭上清除污染隱患。特別是對歷史形成或現有的礦山在整合、改擴建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明確責任主體治理恢復,未完成生態恢復治理任務的礦山開發項目,不得批準其新、擴、改建環評文件。明確礦山開發施工期、運行期、閉礦期的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對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驗、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超標排放、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依法依規解決好礦山項目審批權上收后歷史遺留問題。
下一步,我廳將組織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依規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問題,督促企業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生產,堅決杜絕前清后亂。同時,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做好整合重組礦山企業的審查工作,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特此反饋。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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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1334號建議的會辦意見
來源:生態環境執法局 時間:2022-03-11
對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第1334號建議的會辦意見
省自然資源廳:
李富平代表提出的“關于優化我省砂石骨料生產基地建設的建議”的建議收悉,現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省生態環境廳高度重視礦山綜合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北省礦山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自然資源廳,組織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據《河北省礦山生產建設標準》,對包括砂石骨料開采的露天礦山企業逐一開展排查工作,逐級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礦山企業持續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并對未完成整治的礦山企業報請當地政府關閉,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實現礦產依法依規開采。
同時,我廳嚴把環境準入關,守好生態底線,從源頭上清除污染隱患。特別是對歷史形成或現有的礦山在整合、改擴建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明確責任主體治理恢復,未完成生態恢復治理任務的礦山開發項目,不得批準其新、擴、改建環評文件。明確礦山開發施工期、運行期、閉礦期的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對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驗、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超標排放、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依法依規解決好礦山項目審批權上收后歷史遺留問題。
下一步,我廳將組織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依規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問題,督促企業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生產,堅決杜絕前清后亂。同時,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做好整合重組礦山企業的審查工作,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特此反饋。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