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一次會議第0576號提案的會辦意見 | ||
發布機構 | 土壤生態環境處 | 索引號 | 0218077J/2023-00615 |
主題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省農業農村廳:
現就鞏雪樺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強對河北省鎘污染農田修復的建議”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一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體系。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中的難點和問題,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相關部門,于2021年底研究出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夯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治基礎。聚焦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印發先后制定印發《河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工作推進方案》《河北省受污染耕地科學分類治理實施方案》《河北省土壤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河北省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等政策文件,切實壓緊壓實各地各有關部門土壤污染防治責任,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二是配合做好耕地分類管理工作。及時將農用地土壤污染狀
況詳查、重點區域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深度調查等成果共享至省農業農村廳,全力配合省農業農村廳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動態調整和分類管理工作。同時,積極協助農業農村部門爭取中央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唐山市、石家莊市行唐縣、雄安新區安新縣等地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
三是扎實推動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聯合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五部門印發《河北省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方案》,以受污染耕地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和歷史遺留固體廢物,組織各地持續開展排查整治。同時,定期組織開展全省10萬畝及以上規模農田灌區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并及時核實調整監測點位,加強對農田灌區水質日常監管。
下一步,我廳將繼續定期組織開展全省10萬畝及以上規模農田灌區農田灌溉水質監測,深入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開展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及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切實從源頭保障食品產地環境安全。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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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協河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 第一次會議第0576號提案的會辦意見
來源:土壤生態環境處 時間:2023-12-14
省農業農村廳:
現就鞏雪樺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強對河北省鎘污染農田修復的建議”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一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體系。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中的難點和問題,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相關部門,于2021年底研究出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進一步夯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治基礎。聚焦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印發先后制定印發《河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工作推進方案》《河北省受污染耕地科學分類治理實施方案》《河北省土壤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河北省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等政策文件,切實壓緊壓實各地各有關部門土壤污染防治責任,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二是配合做好耕地分類管理工作。及時將農用地土壤污染狀
況詳查、重點區域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深度調查等成果共享至省農業農村廳,全力配合省農業農村廳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動態調整和分類管理工作。同時,積極協助農業農村部門爭取中央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唐山市、石家莊市行唐縣、雄安新區安新縣等地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
三是扎實推動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聯合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五部門印發《河北省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方案》,以受污染耕地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和歷史遺留固體廢物,組織各地持續開展排查整治。同時,定期組織開展全省10萬畝及以上規模農田灌區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并及時核實調整監測點位,加強對農田灌區水質日常監管。
下一步,我廳將繼續定期組織開展全省10萬畝及以上規模農田灌區農田灌溉水質監測,深入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開展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及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切實從源頭保障食品產地環境安全。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