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環(huán)保廳依申請公開指南 | ||
發(fā)布機構 | 索引號 | 0218077J/2009-08910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文號 | |
發(fā)布日期 | 2009-11-05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tài) |
依申請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省環(huán)境保護廳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省環(huán)境保護廳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省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自
2、公開范圍。申請人需要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條例》第七條、第八條和第十四條關于不予公開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3、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向省環(huán)境保護廳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省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wǎng)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①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網(wǎng)上發(fā)送即可。
②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wǎng)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③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lián)系方式等)做好記錄。
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3)申請的處理流程。
①審查。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現(xiàn)機構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②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③答復。省環(huán)保局信息公開辦公室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省環(huán)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第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申請內(nèi)容含有不應當公開的信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將可以公開的部分提供給申請人;
第三,屬于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第四,不屬于本單位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
第五,申請公開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并做好解釋工作;
第六,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4)收費標準及減免規(guī)定。本單位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并將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收費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申請公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的公民確有經(jīng)濟困難的,經(jīng)本人申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5)申請公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單位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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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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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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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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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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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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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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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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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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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它組織 |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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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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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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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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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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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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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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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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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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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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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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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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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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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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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申請 請?zhí)峁跋嚓P證明 □不申請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多選) □紙面 □電子郵件 □光盤 □磁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 (可多選) □郵寄 □快遞 □電子郵件 □傳真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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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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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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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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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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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依申請公開信息處理箋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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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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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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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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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標題或內(nèi)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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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辦意見: 受理機構: 負責人: 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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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及答復情況(附件有效): 辦理機構: 負責人: 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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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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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huán)保廳依申請公開指南
來源: 時間:2009-11-05
依申請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省環(huán)境保護廳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省環(huán)境保護廳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省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自
2、公開范圍。申請人需要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條例》第七條、第八條和第十四條關于不予公開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3、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向省環(huán)境保護廳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省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wǎng)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①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網(wǎng)上發(fā)送即可。
②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wǎng)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③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lián)系方式等)做好記錄。
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3)申請的處理流程。
①審查。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現(xiàn)機構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②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③答復。省環(huán)保局信息公開辦公室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省環(huán)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第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申請內(nèi)容含有不應當公開的信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將可以公開的部分提供給申請人;
第三,屬于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第四,不屬于本單位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
第五,申請公開的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并做好解釋工作;
第六,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4)收費標準及減免規(guī)定。本單位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并將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收費的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申請公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的公民確有經(jīng)濟困難的,經(jīng)本人申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5)申請公開省環(huán)境保護廳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單位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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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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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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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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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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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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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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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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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它組織 |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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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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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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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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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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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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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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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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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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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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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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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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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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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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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申請 請?zhí)峁跋嚓P證明 □不申請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多選) □紙面 □電子郵件 □光盤 □磁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 (可多選) □郵寄 □快遞 □電子郵件 □傳真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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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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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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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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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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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依申請公開信息處理箋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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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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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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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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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標題或內(nèi)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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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辦意見: 受理機構: 負責人: 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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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及答復情況(附件有效): 辦理機構: 負責人: 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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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