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第二次環評公告 | ||
發布機構 | 索引號 | 0218077J/2012-08397 | |
主題分類 | 通知公告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評價單位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受河北省水利廳水電處的委托,依據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在現場調研的基礎上開展的。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法[2006]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對項目情況及環評報告書相關內容公示如下:
一、 規劃簡介
(1)規劃范圍:“十二五”期間,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區域包括河北省3個設區市的5個縣(市),分別為石家莊的平山縣、晉州市,保定的唐縣、曲陽縣,承德的圍場縣。
(2)規劃目標:“十二五”期間,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重點規劃三項工程建設,即: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農村水電工程建設。新建和技術改造裝機規模25745kW,年發電量11248萬kW·h。規劃的實施,將使全省農村水電發展提高到一個新高度,從而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改善生態環境及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貢獻。
(3)規劃的管理任務:加強水能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開發管理;加強農村水電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監管;建立農村水電新的管理模式,推動農村水電健康發展;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水電管理制度;逐步提高農村水電技術現代化;抓好農村水電行業協會工作;進一步抓好人才培養。
(4)規劃的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指導水利建設;強化項目管理,抓緊前期工作;合理劃分事權,穩定水電建設資金投入;加強監督,依法行政;注重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成果推廣;鼓勵公眾參與,社會共同實施
(5)規劃的工程項目:列入該規劃的新建和技改農村水電站共有17座,其中平山縣7座、晉州市1座、唐縣3座、曲陽縣5座、圍場縣1座。
二、規劃實施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
1、空氣環境:水電建設項目主要為農村水電建設期間的環境影響,水電站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農村水電站施工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施工揚塵主要來自土方挖掘、物料運輸和使用、施工現場內車輛行駛及部分水電站輸水隧洞爆破工程等。一般情況下,道路揚塵和施工煙塵影響范圍可達50m,在大風天氣,影響范圍將達到100m,炸藥爆破作業產生的含有少量煙塵、NO2、CO、THC(烴類)等污染物廢氣排放。揚塵源具有多且分散特點,源高一般在15m以下。水電站施工期對環境空氣的影響是小范圍和暫時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對環境的影響也將逐步消失。因此施工期對環境空氣影響不大。運營期規劃水電站運營期采暖均采用電采暖,不建鍋爐,不建食堂,無油煙污染,因此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
2、水環境:本次規劃環評中6個技改項目,不涉及增加產能,不涉及擴招員工,運行期不會增加生活污水,因此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任何污染。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均應經過簡單處理后回用或就地綠化,不外排,因此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運營期主要是生活污水,運營期生活污水量較少,調查同類小水電站,一般運營期工作人員不超過10人,運營期生活污水量較少,每天約排0.8 m3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排放濃度分別為450mg/L、60mg/L,經過簡單處理后可就地綠化,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3、聲環境:技改項目主要是在發電廠房內更換水輪機、發電機及相關設備,噪聲產生節點位于設備的拆卸、吊裝部位,產生的噪聲相對較小且多為非連續,經過廠房隔音降噪后此類項目在施工期對外噪聲影響有限,不會對周圍敏感點造成影響,不作為此次規劃環評噪聲評價重點。規劃新建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由電站站場和攔水壩建設中各種施工機械產生。規劃新建工程中紙坊電站距周邊居民點最近距離為40m,石坡灣電站距周邊居民點最近距離為120m,其他電站及壩體距居民點較遠,均在150m以上。因此,規劃中所有建設項目施工期晝間噪聲均能夠滿足低于70 dB(A)的要求,晝間施工不會對周邊居民點造成噪聲污染。規劃項目運行期間,噪聲主要由水輪機和發電機運轉產生。在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前提下,晝間最遠達標距離分別為20m,夜間最遠達標距離分別為30m。因此規劃項目運營期不會對周邊居民點造成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規劃中項目產生的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施工開挖棄渣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人員人均產生生活垃圾0.5kg/天。運營期固體廢物為職工生活垃圾。
5、生態環境:施工期對植物及植被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水電站的庫區、廠房、壓力管線、施工道路及攔河壩等永久占地區域及一些臨時占地區域和防洪堤壩的取土場、施工道路。區域植被大部分為人工植被或次生植被,而且無狹域分布種,因此規劃實施既不會改變各縣(市)現有植物區系組成,也不會對植物資源造成影響。規劃區內魚種類較少,區系組成簡單。圍場特產細鱗魚,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非洄游魚類。圍場縣小灤河水系細鱗魚主要分布在小灤河御道口牧場以上河段以及上游各支流水系,御道口牧場以下河段沒有細鱗魚分布。官地水電站調蓄池和攔河壩均在御道口牧場以下河段,故不會對細鱗魚的生活環境造成影響。運營期內對植物區系產生影響較小。評價區內沒有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根據現場踏勘和建設單位初步填報數據,占用類型以河道灘地和荒草地為主,項目建設及運行對農業生態系統影響不大,項目建設也沒有涉及到基本保護農田。
三、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環境影響減緩措施貫徹“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以滿足經濟發展為中心,開發治理并舉為原則,以科學技術為先導,遵循地質環境規劃、防治結合,達到水電站建設與環境保護雙向良性循環。
1、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施工現場采取的揚塵控制措施,安排專人定期對施工場地清掃、灑水,以揚塵的飛揚,做到無積水,無泥濘;在風級大于4級時停止土建施工。材料使用、轉運合理裝卸,防水布覆蓋運輸,建筑防護圍墻,進出車輛應限速等。
運營期:規劃水電站運營期采暖均采用電采暖,不建鍋爐,不建食堂,無油煙污染,因此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
2、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施工場地應設沉淀池,生產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拌和系統或廠區綠化,不外排。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產生量很小應集中收集,妥善處置,嚴禁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地表水體,糞污入防滲旱廁并及時清掏用作農肥外運。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不得設置混凝土攪拌站;不得堆放或傾倒任何含有害物質的材料或廢棄物;不得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取土、棄土,破壞土壤植被。
運營期:規劃水電站均不建食堂,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電站管理人員生活污水,其中盥洗廢水,就地潑灑,不進入河道。糞污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淘用作農肥,不外排。因此水電站運行過程不會河流水質產生任何影響。
3、聲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建設招標單位將投標方的低噪聲、低振動施工設備和相應技術作為中標的重要內容考慮,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便使每個員工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加強施工期的管理,施工單位選用低噪聲、低振動施工機械設備。
運營期:電站運營期主要噪聲為水輪機和發電機運行噪聲,噪聲值在75-85 dB(A)之間,采取廠房隔聲、基礎減震等降噪措施。電站運行期間,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施工開挖棄渣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優化棄渣場,項目開挖土方除用于土方回填外,其余棄土渣可用于平整土地、護堤和公路填方。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生活垃圾量集中收集,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
運營期主要固體廢物為職工生活垃圾,廠區設固定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定期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衛生填埋。在外運過程中采用苫布遮蓋,避免垃圾沿途潰灑,工程產生的固定廢物量較小,經處理后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生態環境減緩措施
施工期:為削減施工隊伍對植被和土壤的影響,在工程施工區設置警示牌,標明嚴禁任意破壞施工區以外的植被和土壤。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采取截、排水溝、攔渣壩、植被恢復等工程措施減少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等。
運營期:本規劃中水電站均為引水式電站,采用低壩徑流開發方式,利用來水發電。項目運營期沒有減少下游河道日徑流量,不會影響下游河道的納污能力,但在引水口至尾水渠出水口之間的河道上會形成減水河段,為減輕對減水河段生態系統造成破壞,工程在枯水期不發電、發電期間下放保證一定量生態流量,保護減水河段水生生物生存環境及保持河道景觀。對減水河段生態環境影響較小。在廠界圍墻內種植喬木和灌木林帶綠化,廠內道路兩側采大小喬木或灌木套種的方式,并在空閑地帶種植觀賞性花草等,以達到美化環境的要求,減少對周圍景觀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規劃的實施對全省科學、有序地開發農村水能資源,有效緩解我省農村電網電力和電量的不足,緩解我省農村供電緊張的局面,逐步實現水資源的綜合效益和可持續利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規劃目標、規劃中項目選址符合當地規劃要求,符合《河北省環境敏感區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設項目名錄(2005年修訂版)》相關規定。規劃實施無明顯制約因素。在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可接受范圍內。規劃實施后不會對周圍大氣、水、土壤、生態環境產生明顯影響。因此在規劃項目優化調整的前提下,規劃是可行的。
五、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1、主辦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名稱:河北省水利廳水電處
聯系電話:0311-85185550
聯系人:王鵬
郵箱:SLTSDC@163.com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稱: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聯系電話:0311-89253581
聯系人:蘇亞南
郵箱:synsyn@163.com
六、征求意見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實施規劃可能受到影響的主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關注環境公共利益和公眾環境權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2、主要事項:
(1)您對本規劃的了解程度
(2)您認為該規劃區選址是否合理
(3)您認為本規劃的實施是否能給本地帶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您認為本規劃的實施將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是
(5)您認為本規劃實施后對當地河流水質的影響程度如何
(6)您認為本規劃實施后對周圍其它生態景觀的影響程度如何
(7)您認為本規劃的建設是否為社會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8)您對本規劃實施的態度
(9)您對該規劃的實施還有何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為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內容,公示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10月15日,公示方式為各村莊張貼公告和河北省環保廳網站公示,如您有什么寶貴意見,請在規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進行反饋。
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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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第二次環評公告
來源: 時間:2012-09-18
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評價單位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受河北省水利廳水電處的委托,依據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在現場調研的基礎上開展的。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法[2006]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對項目情況及環評報告書相關內容公示如下:
一、 規劃簡介
(1)規劃范圍:“十二五”期間,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區域包括河北省3個設區市的5個縣(市),分別為石家莊的平山縣、晉州市,保定的唐縣、曲陽縣,承德的圍場縣。
(2)規劃目標:“十二五”期間,河北省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農村水電部分)重點規劃三項工程建設,即: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農村水電工程建設。新建和技術改造裝機規模25745kW,年發電量11248萬kW·h。規劃的實施,將使全省農村水電發展提高到一個新高度,從而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改善生態環境及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貢獻。
(3)規劃的管理任務:加強水能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開發管理;加強農村水電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監管;建立農村水電新的管理模式,推動農村水電健康發展;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水電管理制度;逐步提高農村水電技術現代化;抓好農村水電行業協會工作;進一步抓好人才培養。
(4)規劃的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指導水利建設;強化項目管理,抓緊前期工作;合理劃分事權,穩定水電建設資金投入;加強監督,依法行政;注重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成果推廣;鼓勵公眾參與,社會共同實施
(5)規劃的工程項目:列入該規劃的新建和技改農村水電站共有17座,其中平山縣7座、晉州市1座、唐縣3座、曲陽縣5座、圍場縣1座。
二、規劃實施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
1、空氣環境:水電建設項目主要為農村水電建設期間的環境影響,水電站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農村水電站施工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施工揚塵主要來自土方挖掘、物料運輸和使用、施工現場內車輛行駛及部分水電站輸水隧洞爆破工程等。一般情況下,道路揚塵和施工煙塵影響范圍可達50m,在大風天氣,影響范圍將達到100m,炸藥爆破作業產生的含有少量煙塵、NO2、CO、THC(烴類)等污染物廢氣排放。揚塵源具有多且分散特點,源高一般在15m以下。水電站施工期對環境空氣的影響是小范圍和暫時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對環境的影響也將逐步消失。因此施工期對環境空氣影響不大。運營期規劃水電站運營期采暖均采用電采暖,不建鍋爐,不建食堂,無油煙污染,因此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
2、水環境:本次規劃環評中6個技改項目,不涉及增加產能,不涉及擴招員工,運行期不會增加生活污水,因此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任何污染。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均應經過簡單處理后回用或就地綠化,不外排,因此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運營期主要是生活污水,運營期生活污水量較少,調查同類小水電站,一般運營期工作人員不超過10人,運營期生活污水量較少,每天約排0.8 m3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排放濃度分別為450mg/L、60mg/L,經過簡單處理后可就地綠化,不會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3、聲環境:技改項目主要是在發電廠房內更換水輪機、發電機及相關設備,噪聲產生節點位于設備的拆卸、吊裝部位,產生的噪聲相對較小且多為非連續,經過廠房隔音降噪后此類項目在施工期對外噪聲影響有限,不會對周圍敏感點造成影響,不作為此次規劃環評噪聲評價重點。規劃新建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由電站站場和攔水壩建設中各種施工機械產生。規劃新建工程中紙坊電站距周邊居民點最近距離為40m,石坡灣電站距周邊居民點最近距離為120m,其他電站及壩體距居民點較遠,均在150m以上。因此,規劃中所有建設項目施工期晝間噪聲均能夠滿足低于70 dB(A)的要求,晝間施工不會對周邊居民點造成噪聲污染。規劃項目運行期間,噪聲主要由水輪機和發電機運轉產生。在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前提下,晝間最遠達標距離分別為20m,夜間最遠達標距離分別為30m。因此規劃項目運營期不會對周邊居民點造成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規劃中項目產生的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施工開挖棄渣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人員人均產生生活垃圾0.5kg/天。運營期固體廢物為職工生活垃圾。
5、生態環境:施工期對植物及植被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水電站的庫區、廠房、壓力管線、施工道路及攔河壩等永久占地區域及一些臨時占地區域和防洪堤壩的取土場、施工道路。區域植被大部分為人工植被或次生植被,而且無狹域分布種,因此規劃實施既不會改變各縣(市)現有植物區系組成,也不會對植物資源造成影響。規劃區內魚種類較少,區系組成簡單。圍場特產細鱗魚,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非洄游魚類。圍場縣小灤河水系細鱗魚主要分布在小灤河御道口牧場以上河段以及上游各支流水系,御道口牧場以下河段沒有細鱗魚分布。官地水電站調蓄池和攔河壩均在御道口牧場以下河段,故不會對細鱗魚的生活環境造成影響。運營期內對植物區系產生影響較小。評價區內沒有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根據現場踏勘和建設單位初步填報數據,占用類型以河道灘地和荒草地為主,項目建設及運行對農業生態系統影響不大,項目建設也沒有涉及到基本保護農田。
三、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環境影響減緩措施貫徹“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以滿足經濟發展為中心,開發治理并舉為原則,以科學技術為先導,遵循地質環境規劃、防治結合,達到水電站建設與環境保護雙向良性循環。
1、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施工現場采取的揚塵控制措施,安排專人定期對施工場地清掃、灑水,以揚塵的飛揚,做到無積水,無泥濘;在風級大于4級時停止土建施工。材料使用、轉運合理裝卸,防水布覆蓋運輸,建筑防護圍墻,進出車輛應限速等。
運營期:規劃水電站運營期采暖均采用電采暖,不建鍋爐,不建食堂,無油煙污染,因此運營期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
2、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施工場地應設沉淀池,生產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拌和系統或廠區綠化,不外排。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產生量很小應集中收集,妥善處置,嚴禁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地表水體,糞污入防滲旱廁并及時清掏用作農肥外運。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不得設置混凝土攪拌站;不得堆放或傾倒任何含有害物質的材料或廢棄物;不得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取土、棄土,破壞土壤植被。
運營期:規劃水電站均不建食堂,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電站管理人員生活污水,其中盥洗廢水,就地潑灑,不進入河道。糞污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淘用作農肥,不外排。因此水電站運行過程不會河流水質產生任何影響。
3、聲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建設招標單位將投標方的低噪聲、低振動施工設備和相應技術作為中標的重要內容考慮,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便使每個員工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加強施工期的管理,施工單位選用低噪聲、低振動施工機械設備。
運營期:電站運營期主要噪聲為水輪機和發電機運行噪聲,噪聲值在75-85 dB(A)之間,采取廠房隔聲、基礎減震等降噪措施。電站運行期間,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施工開挖棄渣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優化棄渣場,項目開挖土方除用于土方回填外,其余棄土渣可用于平整土地、護堤和公路填方。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生活垃圾量集中收集,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
運營期主要固體廢物為職工生活垃圾,廠區設固定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定期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衛生填埋。在外運過程中采用苫布遮蓋,避免垃圾沿途潰灑,工程產生的固定廢物量較小,經處理后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生態環境減緩措施
施工期:為削減施工隊伍對植被和土壤的影響,在工程施工區設置警示牌,標明嚴禁任意破壞施工區以外的植被和土壤。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采取截、排水溝、攔渣壩、植被恢復等工程措施減少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等。
運營期:本規劃中水電站均為引水式電站,采用低壩徑流開發方式,利用來水發電。項目運營期沒有減少下游河道日徑流量,不會影響下游河道的納污能力,但在引水口至尾水渠出水口之間的河道上會形成減水河段,為減輕對減水河段生態系統造成破壞,工程在枯水期不發電、發電期間下放保證一定量生態流量,保護減水河段水生生物生存環境及保持河道景觀。對減水河段生態環境影響較小。在廠界圍墻內種植喬木和灌木林帶綠化,廠內道路兩側采大小喬木或灌木套種的方式,并在空閑地帶種植觀賞性花草等,以達到美化環境的要求,減少對周圍景觀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規劃的實施對全省科學、有序地開發農村水能資源,有效緩解我省農村電網電力和電量的不足,緩解我省農村供電緊張的局面,逐步實現水資源的綜合效益和可持續利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規劃目標、規劃中項目選址符合當地規劃要求,符合《河北省環境敏感區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設項目名錄(2005年修訂版)》相關規定。規劃實施無明顯制約因素。在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可接受范圍內。規劃實施后不會對周圍大氣、水、土壤、生態環境產生明顯影響。因此在規劃項目優化調整的前提下,規劃是可行的。
五、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1、主辦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名稱:河北省水利廳水電處
聯系電話:0311-85185550
聯系人:王鵬
郵箱:SLTSDC@163.com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稱: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聯系電話:0311-89253581
聯系人:蘇亞南
郵箱:synsyn@163.com
六、征求意見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實施規劃可能受到影響的主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關注環境公共利益和公眾環境權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2、主要事項:
(1)您對本規劃的了解程度
(2)您認為該規劃區選址是否合理
(3)您認為本規劃的實施是否能給本地帶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您認為本規劃的實施將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是
(5)您認為本規劃實施后對當地河流水質的影響程度如何
(6)您認為本規劃實施后對周圍其它生態景觀的影響程度如何
(7)您認為本規劃的建設是否為社會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8)您對本規劃實施的態度
(9)您對該規劃的實施還有何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為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內容,公示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10月15日,公示方式為各村莊張貼公告和河北省環保廳網站公示,如您有什么寶貴意見,請在規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進行反饋。
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