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涿州市河北新興化工調查核實情況 |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794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監管 | 文號 | 冀環辦函【2018】574號 |
發布日期 | 2018-05-11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一、企業基本情況
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涿州市松林店鎮燙斗店村西南,始建于1971年,占地約20萬平米,原屬軍工企業(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七一五工廠),1998年10月交保定市經貿委管理,更名為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68110822468XJ;現持有涿州市環保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PWX-130681-0181-17,有效期限:2017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王文學。
2003 年 4 月,該公司委托石家莊市環境保護研究院編制了《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0噸嗪草酮、150噸惡草酮除草劑原藥及其制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03年4月21日取得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意見(冀環管〔2003〕97號);該項目于2007年6月18日通過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冀環驗〔2007〕42號);編制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7年12月26日報保定市環境執法支隊備案。
該公司主要產品為氧樂果、嗪草酮。年產氧樂果7000噸項目設計以甲醇、氯乙酸、三氯化磷、液氨、硫磺粉、氯仿、一甲胺等為原料,主要生產設備:搪瓷計量罐、搪瓷反應釜、鋼制計量罐、分液罐、搪瓷冷卻塔等;生產工藝:酯化→銨鹽→粗酯→蒸餾→合成→脫仿→配制→包裝;年產嗪草酮300噸項目設計以二氯頻那酮、鹽酸、硫代卡巴肼、氫氧化鈉等為原料。主要生產設備:搪瓷反應釜、冷凝器、離心機、真空泵等;生產工藝:水解→氧化→中和→抽濾→離心→烘干→包裝。
該公司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主要是氧化樂果生產線產生的銨鹽廢氣以及粗酯廢氣不凝氣、原料庫廢氣、冷凍車間機油煙經VOCs廢氣治理設施(活性炭纖維吸附)處理后通過27m高的排氣筒排放。2017年2月22日,該公司委托河北科贏環境檢測服務公司進行了檢測,VOC排放達標;嗪草酮生產線所產生的廢氣經負壓進入吸收管道引入液堿塔內中和吸收。該公司配套建有污水處理站一座,處理能力為2400m3/d,處理工藝:廢水經調節池、生化池(一氧池、一沉池、二氧池、二沉池)后外排,污水總排口安裝有COD、氨氮在線自動監測設備,處理后的廢水按照《2007年原河北省環保局對該公司年產300噸嗪草酮原藥及其制劑項目驗收申請報告批復》(冀環驗〔2007〕42號)表五要求,通過長約6公里管道向北排入拒馬河。2017年以來,該公司未因環保問題受過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處罰。
二、現場調查情況
2018年5月5日,省專項執法檢查組會同保定市環保局和涿州市環保分局,赴現場對群眾舉報的大氣污染、水污染環境問題進行了核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
經查,根據省錯峰辦《關于做好河北省2017-2018采暖季錯峰生產攻堅行動的通知》(冀氣領辦〔2017〕133號)、《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補充說明》(保大氣辦〔2017〕14號)和該企業錯峰生產方案,該公司在2017-2018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企業采取停產措施。該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起恢復生產。因資金問題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7日生產崗位全線停產,停產報告已向涿州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報備。
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原料庫位于廠區東側,目前庫存生產原料甲醇32噸、三氯化磷24噸、一甲胺35噸、液氨10噸均密閉儲存,現場未發現明顯化工原料異味;該公司污水處理站位于廠區北側,是企業唯一廢水排放口,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通過提升泵打入外排管道,翻越北墻后大約500米,與66295部隊外排廢水匯合向北最終排入拒馬河,地下管道全長約6公里,通過沿線實地排查未發現廢水偷排痕跡,亦未發現廢水排入農田跡象。同時,由于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無生產廢水外排,污水處理站亦為停運狀態。現場對廠區北側存儲池和外排口廢水取樣,經保定市監測中心檢測數據顯示(存儲池COD:10mg/L、氨氮:0.680mg/L;外排口COD 21 mg/L,氨氮:4.41 mg/L。存儲池未排水,外排口有排水,是因為該公司排水管道與66295部隊北側排水管道匯合,共用一個外排水管道所致)分析為達標。
三、下一步工作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省執法檢查組責成涿州市環保局加強對該公司的環境監管力度,加大環境風險隱患排查,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妥善解決環境糾紛,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責成當地政府嚴格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監督該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嚴防環境違法問題發生。責令該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同時,在恢復生產前做好環保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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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涿州市河北新興化工調查核實情況
來源:河北省環境綜合執法局 時間:2018-05-31
一、企業基本情況
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涿州市松林店鎮燙斗店村西南,始建于1971年,占地約20萬平米,原屬軍工企業(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七一五工廠),1998年10月交保定市經貿委管理,更名為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68110822468XJ;現持有涿州市環保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PWX-130681-0181-17,有效期限:2017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王文學。
2003 年 4 月,該公司委托石家莊市環境保護研究院編制了《河北新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00噸嗪草酮、150噸惡草酮除草劑原藥及其制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03年4月21日取得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意見(冀環管〔2003〕97號);該項目于2007年6月18日通過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局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冀環驗〔2007〕42號);編制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7年12月26日報保定市環境執法支隊備案。
該公司主要產品為氧樂果、嗪草酮。年產氧樂果7000噸項目設計以甲醇、氯乙酸、三氯化磷、液氨、硫磺粉、氯仿、一甲胺等為原料,主要生產設備:搪瓷計量罐、搪瓷反應釜、鋼制計量罐、分液罐、搪瓷冷卻塔等;生產工藝:酯化→銨鹽→粗酯→蒸餾→合成→脫仿→配制→包裝;年產嗪草酮300噸項目設計以二氯頻那酮、鹽酸、硫代卡巴肼、氫氧化鈉等為原料。主要生產設備:搪瓷反應釜、冷凝器、離心機、真空泵等;生產工藝:水解→氧化→中和→抽濾→離心→烘干→包裝。
該公司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主要是氧化樂果生產線產生的銨鹽廢氣以及粗酯廢氣不凝氣、原料庫廢氣、冷凍車間機油煙經VOCs廢氣治理設施(活性炭纖維吸附)處理后通過27m高的排氣筒排放。2017年2月22日,該公司委托河北科贏環境檢測服務公司進行了檢測,VOC排放達標;嗪草酮生產線所產生的廢氣經負壓進入吸收管道引入液堿塔內中和吸收。該公司配套建有污水處理站一座,處理能力為2400m3/d,處理工藝:廢水經調節池、生化池(一氧池、一沉池、二氧池、二沉池)后外排,污水總排口安裝有COD、氨氮在線自動監測設備,處理后的廢水按照《2007年原河北省環保局對該公司年產300噸嗪草酮原藥及其制劑項目驗收申請報告批復》(冀環驗〔2007〕42號)表五要求,通過長約6公里管道向北排入拒馬河。2017年以來,該公司未因環保問題受過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的處罰。
二、現場調查情況
2018年5月5日,省專項執法檢查組會同保定市環保局和涿州市環保分局,赴現場對群眾舉報的大氣污染、水污染環境問題進行了核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
經查,根據省錯峰辦《關于做好河北省2017-2018采暖季錯峰生產攻堅行動的通知》(冀氣領辦〔2017〕133號)、《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補充說明》(保大氣辦〔2017〕14號)和該企業錯峰生產方案,該公司在2017-2018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企業采取停產措施。該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起恢復生產。因資金問題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7日生產崗位全線停產,停產報告已向涿州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報備。
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原料庫位于廠區東側,目前庫存生產原料甲醇32噸、三氯化磷24噸、一甲胺35噸、液氨10噸均密閉儲存,現場未發現明顯化工原料異味;該公司污水處理站位于廠區北側,是企業唯一廢水排放口,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通過提升泵打入外排管道,翻越北墻后大約500米,與66295部隊外排廢水匯合向北最終排入拒馬河,地下管道全長約6公里,通過沿線實地排查未發現廢水偷排痕跡,亦未發現廢水排入農田跡象。同時,由于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無生產廢水外排,污水處理站亦為停運狀態?,F場對廠區北側存儲池和外排口廢水取樣,經保定市監測中心檢測數據顯示(存儲池COD:10mg/L、氨氮:0.680mg/L;外排口COD 21 mg/L,氨氮:4.41 mg/L。存儲池未排水,外排口有排水,是因為該公司排水管道與66295部隊北側排水管道匯合,共用一個外排水管道所致)分析為達標。
三、下一步工作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省執法檢查組責成涿州市環保局加強對該公司的環境監管力度,加大環境風險隱患排查,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妥善解決環境糾紛,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責成當地政府嚴格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監督該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嚴防環境違法問題發生。責令該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同時,在恢復生產前做好環保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