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河北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 |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環境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806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監管 | 文號 | |
發布日期 | 2016-06-20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河北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和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環境保護大檢查和環境監管網格劃分工作情況的通報》(環辦環監函〔2016〕1005號)要求,現將我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公開如下:
一、全面排查治污設施達標運行情況
重點對排污單位和各類工業園區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等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出動人員23217人次、車輛43769臺次,檢查企業100840家次,發現并查處環境問題3486件;共排查工業園區369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22個園區,各市按照整改方案正在進行整改。同時,按照“一廠一檔”的要求,建立完善污染源動態管理數據庫,納入數據庫企業77950家,根據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了《河北省污染源現狀評價》,列入課題進行立項研究,為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二、規范管理飲用水源地和保護區
全面檢查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重點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排污口及建設項目和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共檢查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57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137個,共查處違法開發和建設項目554個,并按要求已督促各市進行整改。
三、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建設項目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制定了清理整治方案,明確了完成時限。截至2015年11月底,我省共檢查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13784個,目前,我省正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目標,組織各市開展清理整治工作,確保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
四、全面清理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
組織環保、監察、法制等部門對各地出臺的有關限制環保現場執法、阻撓環保突擊檢查或以加快項目建設為名擅自降低環保準入門檻、違規或越權審批、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以及以減輕企業負擔為名違規減免排污費或協議收費、定額收費等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我省未發現以出臺正式文件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同時,為進一步強化監督,2015年11月16日,河北省環保廳將清理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情況進行了公示(網址::8080/hbshjbht/stdt/201511/t20151116_48740.html)。
五、重點督辦突出環境問題
認真梳理群眾投訴舉報和區域性、流域性重點環境問題,組織對121件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重點督辦,持續開展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以查促治理,以查促自律,以查促健康發展,有效促進了重點環境問題的整改落實。截至2015年11月底,121件重點環境問題中立案處罰19件(其中按日計罰9件),停產限產8件,查封扣押3件,移交移送司法機關4件,關停取締5件,公開約談10件,限期整改72件,為強化監督,121件重點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在《中國環境報》進行了刊登。
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按照“六個一批”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重點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環境違法行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共關停取締違法排污企業4134家,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342家,查封扣押64家,強制執行81家,移送相關部門違法案件136件,約談地方政府53家次,約談排污單位375家次。
七、大力推進科技執法和企業自律
積極探索破解制約環保瓶頸、走出執法困境的新辦法、新措施,有效解決“進門難、取證難、抓現形難”問題。累計投資3475萬元開發建設了遠程執法抽查系統。目前,全省210家城鎮污水處理廠已安裝了遠程執法抽查系列裝置,正在組織132家涉水企業、26家涉氣企業安裝工作。同時,為引導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我省開展了企業環境管理自律體系建設工作,在示范試點的基礎上,全省677家重點企業完成企業自律體系建設,在廠區設置電子顯示屏,適時公開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濃度等情況。
下一步,我省將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導向,繼續深化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大力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切實強化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監管責任,繼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持續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推進“智慧環保”建設,加強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裝備等能力保障,強化科技執法手段,促進企業守法常態化。
河北省環境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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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
來源:河北省環境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時間:2016-06-20
河北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和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環境保護大檢查和環境監管網格劃分工作情況的通報》(環辦環監函〔2016〕1005號)要求,現將我省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發現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公開如下:
一、全面排查治污設施達標運行情況
重點對排污單位和各類工業園區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等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出動人員23217人次、車輛43769臺次,檢查企業100840家次,發現并查處環境問題3486件;共排查工業園區369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22個園區,各市按照整改方案正在進行整改。同時,按照“一廠一檔”的要求,建立完善污染源動態管理數據庫,納入數據庫企業77950家,根據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了《河北省污染源現狀評價》,列入課題進行立項研究,為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二、規范管理飲用水源地和保護區
全面檢查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重點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排污口及建設項目和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共檢查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57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137個,共查處違法開發和建設項目554個,并按要求已督促各市進行整改。
三、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建設項目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制定了清理整治方案,明確了完成時限。截至2015年11月底,我省共檢查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13784個,目前,我省正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目標,組織各市開展清理整治工作,確保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
四、全面清理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
組織環保、監察、法制等部門對各地出臺的有關限制環保現場執法、阻撓環保突擊檢查或以加快項目建設為名擅自降低環保準入門檻、違規或越權審批、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以及以減輕企業負擔為名違規減免排污費或協議收費、定額收費等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進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我省未發現以出臺正式文件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同時,為進一步強化監督,2015年11月16日,河北省環保廳將清理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情況進行了公示(網址::8080/hbshjbht/stdt/201511/t20151116_48740.html)。
五、重點督辦突出環境問題
認真梳理群眾投訴舉報和區域性、流域性重點環境問題,組織對121件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重點督辦,持續開展中期督查和后督察,以查促治理,以查促自律,以查促健康發展,有效促進了重點環境問題的整改落實。截至2015年11月底,121件重點環境問題中立案處罰19件(其中按日計罰9件),停產限產8件,查封扣押3件,移交移送司法機關4件,關停取締5件,公開約談10件,限期整改72件,為強化監督,121件重點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在《中國環境報》進行了刊登。
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按照“六個一批”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重點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環境違法行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共關停取締違法排污企業4134家,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342家,查封扣押64家,強制執行81家,移送相關部門違法案件136件,約談地方政府53家次,約談排污單位375家次。
七、大力推進科技執法和企業自律
積極探索破解制約環保瓶頸、走出執法困境的新辦法、新措施,有效解決“進門難、取證難、抓現形難”問題。累計投資3475萬元開發建設了遠程執法抽查系統。目前,全省210家城鎮污水處理廠已安裝了遠程執法抽查系列裝置,正在組織132家涉水企業、26家涉氣企業安裝工作。同時,為引導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我省開展了企業環境管理自律體系建設工作,在示范試點的基礎上,全省677家重點企業完成企業自律體系建設,在廠區設置電子顯示屏,適時公開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濃度等情況。
下一步,我省將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導向,繼續深化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大力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切實強化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監管責任,繼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持續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推進“智慧環保”建設,加強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裝備等能力保障,強化科技執法手段,促進企業守法常態化。
河北省環境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