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關于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環境問題調查稽查情況”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公開期限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2月1日,共計60天。
關于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環境問題調查稽查情況
按照環保部要求,我廳和承德市環保局及雙灤區環保分局對群眾舉報的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環境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并對承德市環保局、雙灤區分局案件查處情況進行了專案稽查。
一、調查情況
2015年11月18日,我廳調查組會同承德市環保局和雙灤區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砌磚系列產品項目及廠區配套道路建設項目均停產,原已傾倒的鋼渣約3萬平方米,未發現污水外流外溢,溝谷底部未發現地表積水,堆渣區域底部未采取防滲措施。
承德市環保局11月14日對地下水和填埋區廢渣進行了監測,11月17日對地下水和周邊土壤進行了監測。地下水監測報告顯示,18項監測項目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填埋區廢渣13項監測項目中,12項均符合《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標準值,PH監測項目符合《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標準值。周邊土壤因技術原因應于12月中旬出具監測報告。
二、稽查情況
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廳環監局對承德市環保局雙灤分局的監管情況進行了稽查。2014年12月4日,承德市環保局接群眾舉報,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傾倒承鋼廢渣污染環境。12月10日,承德市環保局雙灤區分局曾對其立案查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對填充區溝底采取防滲補救措施。該局先后于2015年3月3日、6月8日、9月8日進行過3次后督察,該企業均處于停工狀態。
2015年11月20日,我廳稽查組對張俊文進行了調查詢問,張俊文本人表示自2014年12月份以來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沒有傾倒廢渣現場,向環保部舉報的信件是其委托北京一位律師所寫,信件內容張俊文本人不清楚,舉報的幾個問題不屬實,并表示歉意,對調查組的處理情況比較滿意。
稽查結論:通過我廳對承德市環保局雙灤區分局就舉報問題所做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專案稽查,我廳認為:承德市環保局雙灤區分局針對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基本能夠依法履行職責,查處到位,后督察工作和事后監管工作到位。
三、下步工作
1、我廳責成承德市環保局加強對承德暢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產10萬立方米混凝土砌磚系列產品項目和其配套道路建設項目的日常監管,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建設,執行“三同時”規定,積極主動協同當地政府做好信訪人的穩控工作,防止出現進京訪、越級訪。
2、我廳結合全省開展的“利劍斬污”專項行動,進一步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對環境違法行為形成高壓態勢,確保我省環境安全。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