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關于對滄縣和饒陽縣兩家小軋鋼廠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的情況 ”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公開期限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共計60天。
關于對滄縣和饒陽縣兩家小軋鋼廠
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的情況
按照環保部環監局要求,我廳分別會同滄州市、衡水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群眾反映的滄縣和饒陽縣兩家小軋鋼廠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
經查,滄縣小軋鋼廠位于滄州市滄縣舊州鎮北關村西南,于2013年10月建成,占地約1200平米,未辦理任何生產手續,業主龐軍。該廠生產原料為地條鋼,窯爐加熱后鍛壓制成帶鋼,試生產期間已被滄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停業,至今未生產。目前,滄縣舊州鎮政府已責令該廠拆除生產設備。
饒陽縣小軋鋼廠位于饒陽經濟開發區橫一路中段白池村村北,占地約1500平米。2015年5月28日,饒陽縣環保局根據群眾舉報,現場檢查發現,該廠業主李大戧,未辦理任何生產手續,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使用廢舊鋼鐵為原料,經過土窯爐加熱軋制成新鋼條。饒陽縣環保局現場對其下達了執法通知單,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查封了生產設備。后期饒陽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多次對該廠巡查未發現期生產。10月10日,我廳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存在夜間違法生產跡象,饒陽縣政府立即組織新城區管委會、環保、電力、安監、質檢、公安等部門,對該廠電力設施進行了斷電,對生產設備進行拆除,使其徹底喪失生產能力,并責令該廠立即清理廠區原材料。
針對上述情況,我廳責成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小軋鋼的摸排和打擊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取締。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