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查處任丘市張莊村廢酸企業污染環境問題的函 |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環保廳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855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監管 | 文號 | 冀環辦函〔2011〕543號 |
發布日期 | 2012-01-11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查處任丘市張莊村廢酸企業
污染環境問題的函
任丘市人民政府:
根據群眾舉報,6月中旬,省環保廳會同滄州市和任丘市環保局對群眾反映于村鄉張莊村北有擅自傾倒廢酸污染環境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在該村村北一滲坑內有大量酸性液體傾倒痕跡,污染面積長約30米、寬約20米。請你市人民政府對該擅自傾倒廢酸污染環境問題,依法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處理。組織專家立即對該滲坑污染范圍進行技術評估,進行無害化處理,消除污染環境隱患,恢復地貌。并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經營、使用化工類產品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行動;對擅自出售、傾倒危險廢物的企業或個人,一經查處,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理結果請于2011年7月21日前函告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滑永輝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抄送:滄州市環保局,任丘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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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查處任丘市張莊村廢酸企業污染環境問題的函
來源:河北省環保廳 時間:2013-01-24
關于查處任丘市張莊村廢酸企業
污染環境問題的函
任丘市人民政府:
根據群眾舉報,6月中旬,省環保廳會同滄州市和任丘市環保局對群眾反映于村鄉張莊村北有擅自傾倒廢酸污染環境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在該村村北一滲坑內有大量酸性液體傾倒痕跡,污染面積長約30米、寬約20米。請你市人民政府對該擅自傾倒廢酸污染環境問題,依法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處理。組織專家立即對該滲坑污染范圍進行技術評估,進行無害化處理,消除污染環境隱患,恢復地貌。并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經營、使用化工類產品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行動;對擅自出售、傾倒危險廢物的企業或個人,一經查處,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理結果請于2011年7月21日前函告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滑永輝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抄送:滄州市環保局,任丘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