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依法取締廊坊祥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環保廳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866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監管 | 文號 | 冀環督字〔2011〕26號 |
發布日期 | 2011-06-27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關于依法取締廊坊祥龍金屬表面
處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廊坊市環保局:
近年來,群眾多次舉報你市安次區廊坊祥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的污染問題。5月20日,我廳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無環保審批手續,不能滿足電鍍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要求;12條電鍍生產線雖未生產,但鍍槽內存有大量廢液,前期生產時跑冒滴漏現象嚴重?,F責成你局會同安次區人民政府,對該企業立即依法取締到位,徹底拆除電鍍生產線,并對鍍槽內的廢液進行有效處置;同時,將取締拆除情況向周圍群眾公示,防止重信重訪事件的發生。取締情況于6月24日前向我廳反饋。
聯系人:孟憲棟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抄送:廊坊市人民政府 安次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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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依法取締廊坊祥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來源:河北省環保廳 時間:2013-01-24
關于依法取締廊坊祥龍金屬表面
處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廊坊市環保局:
近年來,群眾多次舉報你市安次區廊坊祥龍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的污染問題。5月20日,我廳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無環保審批手續,不能滿足電鍍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要求;12條電鍍生產線雖未生產,但鍍槽內存有大量廢液,前期生產時跑冒滴漏現象嚴重。現責成你局會同安次區人民政府,對該企業立即依法取締到位,徹底拆除電鍍生產線,并對鍍槽內的廢液進行有效處置;同時,將取締拆除情況向周圍群眾公示,防止重信重訪事件的發生。取締情況于6月24日前向我廳反饋。
聯系人:孟憲棟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抄送:廊坊市人民政府 安次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