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蠡縣制革行業的污染問題,省環保廳于2月22日向保定市環保局下發了《關于嚴肅查處蠡縣制革行業污染問題的督察通知》(冀環督字〔2010〕9號),要求保定市環保局組織對蠡縣行政區域內滲坑排放的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對存在的環境違法等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3月25日,保定市環保局按規定時限反饋了查處情況。蠡縣現有制革企業(小區)10個,共有儲水坑16個。其中,防滲坑8個,自然滲坑8個,經監測,防滲坑內廢水全部達標,自然坑內廢水全部超標。處理情況為:一是按照誰排放誰處理的原則,兩個月內將豬瀧河及所有自然坑內廢水進行回抽處理,清運底泥,自然坑回填;二是李佐村西側河道邊固廢和凌爵公司污水處理廠周邊固廢,分別由李佐村和凌爵公司按照環評要求限期進行處置,目前已全部處理完畢;三是責成蠡縣環保局加強對制革行業的環境監管,規范制革企業排水、固廢處置行為,防止企業污染反彈;四是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理坑儲工業超標廢水專項行動,嚴格規劃環評要求,新建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采用坑儲方式處置工業廢水。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