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清理整治保定市境內廢舊塑料加工企業的督查通知 | ||
發布機構 | 省環保廳 | 索引號 | 0218077J/2022-00937 |
主題分類 | 事后公開-行政監管 | 文號 | 冀環督字〔2009〕24號 |
發布日期 | 2009-05-05 | 主題詞 | |
效力狀態 |
行政行為:4月21日至24日,我廳對你市境內部分廢舊塑料加工企業進行了突擊暗查,經查發現,這些廢舊塑料加工企業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無環保治理設施,長期違法生產,污水滲坑排放,廢氣隨意排放,廢渣露天焚燒。部分企業雖有環保審批手續,但未建設環保治理設施,長期試生產不能通過驗收,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引發群眾多次上訪、舉報。
行政處理:為此,責成你局立即督促相關縣政府立即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對轄區內廢舊塑料加工企業進行清理整治,該停產整治的要停產整治,該關閉取締的要關閉取締到位,并按照監察部、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對查處不利,監管失職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行政責任。處理結果于2009年5月20日前向我廳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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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清理整治保定市境內廢舊塑料加工企業的督查通知
來源:省環保廳 時間:2013-01-24
行政行為:4月21日至24日,我廳對你市境內部分廢舊塑料加工企業進行了突擊暗查,經查發現,這些廢舊塑料加工企業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無環保治理設施,長期違法生產,污水滲坑排放,廢氣隨意排放,廢渣露天焚燒。部分企業雖有環保審批手續,但未建設環保治理設施,長期試生產不能通過驗收,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引發群眾多次上訪、舉報。
行政處理:為此,責成你局立即督促相關縣政府立即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環保專項行動的要求,對轄區內廢舊塑料加工企業進行清理整治,該停產整治的要停產整治,該關閉取締的要關閉取締到位,并按照監察部、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對查處不利,監管失職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行政責任。處理結果于2009年5月20日前向我廳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