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環保局:
2009年7月2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我廳對棗強縣金豪工貿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于2008年5月建設年產300噸活性綠項目并投入生產,無環保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屬“十五小”重污染項目。企業守法意識低下,在市、縣環保局責令停產、拆除部分生產設備情況下,多次擅自開工生產。現場檢查時仍有近期生產跡象。為解決該企業污染問題,請你局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棗強縣環保局向棗強縣人民政府建議,采取嚴厲果斷措施徹底拆除設備,使其完全喪失生產能力,予以堅決取締。
2、要求棗強縣環保局加強日常監管,如該廠再次擅自開工生產,省環保廳將對棗強縣實施區域限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請你局將取締情況于2009年8月15日前報省環保廳,我廳將對落實情況進行后督查。
聯 系 人:省子牙河白洋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王 佳
聯系電話:0311-87801593(兼傳真)
電子郵箱:duchaerke@163.com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